2.2 招標采購項目工期:本項目計劃工期暫定為2022年7月至2022年11月.
2.3 招標范圍
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具體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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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段名稱 |
招標范圍 |
標書售價(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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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新泰興黃橋經濟開發區80MW分布式光伏發電一期EPC總承包項目 |
福新泰興黃橋經濟開發區80MW分布式光伏一期EPC總承包 |
1000 |
招標范圍說明:
招標人負責①光伏組件、逆變器的設備的采購及運輸②項目備案③可研技術服務采購④屋頂載荷復核及加固方案編制⑤監理⑥法人管理費,投標人負責的范圍包括但不限于:本招標項目建設范圍內的項目管理、施工協調、施工圖設計(含接入系統設計)、設備材料采購、建筑安裝施工(含設備基礎、屋面結構防水加固等)、調試、試驗、驗收、培訓、技術和售后服務、所有手續辦理(含項目并網申請、項目相關驗收文件/證件/報告等)、移交生產、性能質量保證、工程質量保修期限的服務等一攬子工作以及發包人負責范圍的配合協調工作,并對總承包項目的安全、質量、工期、造價、生態環保等負全面責任。
具體包括但不限于:
(1)勘察設計:根據項目的可研報告、屋頂載荷報告、接入方案等要求對項目可利用屋頂進行踏勘和光伏發電系統的設計及接入系統設計等,并編制詳細的施工圖。
(2)物資采購:包括但不限于支架,匯流箱、配電柜、變電站,電纜、電纜接頭、電纜支(橋)架、預埋管,接地母線、防雷接地,監控(監測)系統,保護設備,反孤島設備,光纜,消防設備,接入系統配套設備等所有非甲供物資的采購、保險、監造、催交、運輸(包括但不限于設備運輸道路的協調和修復、清障、改造、加固及賠償工作等),以及承擔發包人認為有必要的設備出廠檢查驗收工作等。光伏組件和逆變器的設備采購及運輸由招標人負責,屬甲供物資。
同時應承擔含甲供物資在內的所有設備材料的裝卸、驗貨(招標人、供貨商、投標人、監理公司四方參加)、二次搬倒(包括設備倒運、負責提供設備堆場并承擔相應費用等)、倉儲、保管、檢驗、試驗、安裝、調試、消缺處理直至移交給發包人的全部工作。
(3)安裝工程:光伏發電設備、匯流及變配電設備、集電線路、接地和分系統調試等發電設備安裝工程;監控(監測)系統設備、保護設備、光(電)纜敷設、分系統調試和套系統啟動調試等控制保護設備安裝工程;消防系統設備、接入系統配套設備等與工程相配套的發電設備和控制保護設備之外的其他設備安裝工程。
(4)建筑工程:光伏發電設備基礎工程、匯流及變配電設備基礎工程、集電線路工程、接地工程、圍欄工程,以及與本項目相關的原建筑物的拆除、清理、防水、加固等施工和修復,綠化工程、消防工程、水保環保措施落實、施工臨建(用水、用電、設備堆放場地等)、垃圾清理及處置等相關施工工作。
(5)負責辦理項目開工及并網手續(如需),包括但不限于:本項目施工備案、電力質量監檢、環評水保驗收、水環保監理、監測、安全備案及驗收、社會穩定性、職業衛生、消防驗收、項目質監檢查及驗收、并網手續(含調度并網協議簽訂、購售電合同簽訂等所有并網手續辦理、電費結算手續辦理、變壓器新裝及增容手續辦理并承擔相關費用)、電力監控系統安全防護備案及驗收、節能驗收、檔案驗收(含前期檔案資料)、竣工驗收、工程移交生產驗收、招標人上級單位達標投產檢查及驗收等所有前期、基建、并網、試運行及轉商業運行等手續的辦理并承擔相關費用。
(6) 負責承擔施工所涉及臨時用地的租賃、補償、協調及恢復等工作并承擔相關費用;負責項目永久用地(如需)的征租地手續辦理。
(7)除光伏組件及逆變器外,招標文件中未列出但是為本工程所必需的相關設備、材料、施工等均屬于本次招標范圍。對招標范圍內,如果某些分項在招標文件中未專門提到,但它對于一個光伏電站的功能、安全、穩定運行是必不可少的,那么這些建筑、設備或服務,也應由投標人提供,其費用包括在總價中。
本項目位于江蘇省泰興市黃橋經濟開發區,擬利用該園區工商業廠房、黨政機關、學校、醫院、村委會等公共建筑屋頂進行建設,目前已與當地園區內興業標房公司、泰興奔田、虹安精密、九天光電、友邦科技等企業簽訂了能源管理協議,利用這些企業的建筑屋頂建設光伏項目,采用“自發自用、余電上網”的模式,暫時規劃容量11.58MWp。擬利用屋面建筑周圍交通較便利,施工條件較好,太陽能資源屬第三類地區,即“資源豐富”等級。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福新泰興黃橋經濟開發區80MW分布式光伏發電一期EPC總承包項目】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2.投標人應具有投標截止日保持有效的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環境管理體系認證證書和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證書;
3.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且資產未被重組、接管和凍結,也未被司法機關采取財產保全或強制執行措施;
4.投標人不得被市場監督管理機關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5.投標人不得被“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6.投標人不得被國家應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產失信聯合懲戒“黑名單”名單(在評審期間尚未解除的)。
7.投標人應具備國家建設主管部門核發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和具備國家建設主管部門核發的電力行業乙級(含風力發電、新能源發電)及以上設計資質;若為聯合體投標,施工和設計單位資質同上,施工單位還應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且在有效期內。
8.投標人近3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之日為準)應具有累計容量至少40MW光伏項目 EPC 總承包工程業績(所有投標業績均應提供以下相關證明材料: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合同簽章頁,合同范圍頁或清單頁)。 4. 獲取招標文件時間: 2022-06-01 10:25到2022-06-08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