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CHDTDZ111/17-QT-28)
1、招標條件
華電金沙江上游水電開發 清潔能源基地330萬千瓦光伏電站草甸綜合保護研究技術服務已由華電金沙江上游水電開發 批準,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規模和招標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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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招標采購項目:四川省成都市金沙江上游
2.2 項目規模:裝機容量330萬千瓦
2.3 招標采購項目工期:計劃服務期為3年,預計時間: 2022年06月~2025年06月,具體以驗收合格時間為準
2.4 招標范圍
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具體為:
標段編號 | 標段名稱 | 招標范圍 | 標書售價(元) |
CHDTDZ111/17-QT-2801 | 金沙江上游清潔能源基地330萬千瓦光伏電站草甸綜合保護研究技術服務 | 采用現場調查、室內試驗及野外現場實驗手段,開展金沙江上游清潔能源基地330萬千瓦光伏電站草甸資源調查、剝離技術、堆存方式、養護措施及草甸存活率關鍵技術研究。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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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投標人資格要求
【金沙江上游清潔能源基地330萬千瓦光伏電站草甸綜合保護研究技術服務】
1.必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
2.2017年1月至投標截止日止(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承擔有至少1項海拔2000米以上植物保護、植被恢復、生態修復及相關研究業績。(附合同封面、合同技術服務范圍頁、雙方簽字頁的復印件)
3. 4.投標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 )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在評審期間尚未解除的)。 5.投標人不得在“信用中國”網站 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在評審期間尚未解除的)。 6.本次招標不接受聯營體投標。 7.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本招標項目的監理人; 3)為本招標項目提供招標代理服務的; 4)與本招標項目的監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的; 5)與本招標項目的監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相互任職或工作的; 6)被責令停業的; 7)被暫停或取消投標資格的; 8)財產被接管或凍結的; 9)在近三年內有騙取中標的; 10)已被列入中國華電集團 不允許參加投標的單位; 11)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同時投標:法定代表人為同一人;母公司與其全資子公司;母公司與其控股公司(直接或間接持股不低于30%);若母公司中標, 4、
項目 聯系人:李工
咨詢電話:010-51957458
傳真:010-51957412
手機: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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