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大橋慢行系統改造工程監理[監理]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金山大橋慢行系統改造工程已由惠州市發展和改革局以惠發改投審〔2022〕5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惠州市市政園林事務中心,建設資金來自財政資金,項目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惠州市市政園林事務中心。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監理進行公開招標。
工程編號:按照《招標日程安排表》確定的工程編號。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金山大橋慢行系統改造工程
2.2招標人:惠州市市政園林事務中心
2.3項目地點:位于惠州市惠城區
2.4項目規模:本工程位于惠州市惠城區,沿現狀金山立交匝道最外側新建5條3.5m(凈寬)慢行道(慢行橋),通過新建5座6m(凈寬)下穿通道與內側新建6m(凈寬)環形慢行道(慢行橋)相連,形成全互通立體交叉慢行系統網絡。具體施工內容以施工圖為準。
2.5工程造價:46718626.20元,監理服務費用最高投標限價為91.04萬元。
2.6招標范圍及工作內容:本次招標范圍為金山大橋慢行系統改造工程,按招標人提供的設計文件和有關資料及說明,包括道路工程、橋梁工程、下穿通道工程、水利工程、給排水工程、擋土墻工程、電氣工程、交通工程、綠化工程和管線遷改工程等施工階段及保修階段的監理。
2.7工期要求:工期為240日歷天(具體工期以施工工期為準,本工程監理服務期限從本工程施工開工日期起,至本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工程質量缺陷責任期滿)。
2.8質量要求:合格
2.9資金來源:財政資金。
2.10標段劃分(如有):本工程只有一個標段。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資質要求:投標人須是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具有工程監理綜合資質的獨立法 人或是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監理甲級資質的獨立法 人資格的監理企業。
3.2財務要求:投標人2018年度至2020年度財務狀況良好,提供財務審計報告。
3.3業績要求:2019年4月1日至今完成過工程造價≥3800萬元的市政工程監理業績。須同時提供中標通知書(中標通知書必須由縣區級及以上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出具或招投標監管管理部門核準的方為有效)和監理合同(包括但不限相關合同的首頁、合同簽訂時間、簽字頁、項目主要內容頁等關鍵頁)及竣工驗收報告(或交工驗收報告或竣工備案表)掃描件。金額以合同注明金額為準為準,時間以竣工驗收報告(或交工驗收報告或竣工備案表)注明日期為準為準。
3.4信譽要求:投標人在參加本項招標活動的最近三年內(2019年、2020年、2021年),在經營活動中無不良記 錄。
3.5要求派駐現場監理班子必須健全、專業配套,須包括:
3.5.1總監理工程師1人,為注冊監理工程師且注冊專業為市政公用工程(含本工程在內,總監理工程師同時兼任的工程不得超過三個,并且所兼任工程必須在廣東省范圍內,單一項目跨廣東省與周邊省份的視同項目在廣東省范圍內);
3.5.2總監代表1人,為具有工程類注冊執業資格或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3年及以上工程實踐經驗(自獲得中級專業技術職稱起算,以發證日期為準)并經監理業務培訓的人員(應為市政公用工程專業)(總監代表不得同時兼任其他工程);
3.6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不接受。
3.7投標人應在惠州市建筑業信用信息平臺辦理并通過信用信息錄入,擬派駐本工程的總監理工程師和總監代表必須是惠州市建筑業信用信息平臺錄入的對應崗位人員。
3.8其他要求:無
3.9本項目采用資格后審方式(詳見招標文件資格審查)。
4.投標保證金
本項目投標保證金為人民幣:¥1.8萬元(按本工程監理估算費用2%計算,最多不超過10萬元人民幣),投標保證金以惠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建設工程招投標交易平臺檢測是否有效和正確填寫有關信息為準,投標文件中無需再提供繳交證明文件。(為保證投標保證金按時到賬,建議投標人在投標保證金繳納截止時間24小時前完成繳納工作。)
4.1采用電子保函、電子保證保險形式的(鼓勵優先采用該方式):
(1)投標人通過建設工程交易平臺選擇相應的銀行或保險公司辦理銀行保函或保證保險,辦理費用應當從投標人的基本賬戶繳納。非投標人或非投標人基本賬戶繳納費用的銀行保函或保證保險無效。
(2)電子保函(或電子保險)在保障期限到期后自動失效。
(3)電子保函、電子保險有效期必須等于或大于本項目投標有效期,否則為無效。若投標有效期延長的,保函、保險有效期相應延長,且延長后的有效期應滿足前述要求。
(4)電子保函、電子保險應為無條件地、不可撤銷的擔保或保證保險,且擔保或保險闡述范圍應當包含本招標文件約定的投標保證金不予退還的所有情形,否則為無效。
4.2采用轉賬、匯款形式的(由招標人負責收取,招標人可以委托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代為收取):
(1)投標人在建設工程交易平臺打印繳納投標保證金通知書,并應按照《招標日程安排表》確定的保證金到賬截止時間前將投標保證金從投標人的基本賬戶轉賬到投標保證金繳納通知書中指定的子賬號。非投標人或非投標人基本賬戶繳納的投標保證金無效。
(2)嚴禁投標人采用EFT系統(廣東金融結算系統)方式繳納投標保證金,如果采用此方式導致建設工程交易平臺無法識別投標保證金繳納信息,視為未按要求繳納投標保證金,由此造成后果由投標人自行承擔責任。
(3)中標候選人以外的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將在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五日內(但因投標人自身原因導致無法及時退還的除外)通過網上銀行退還至原匯款賬號(含銀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轉賬手續費),中標人和其他中標候選人的投標保證金在簽訂合同后五日內(但因投標人自身原因導致無法及時退還的除外)通過網上銀行退還至原匯款賬號(含銀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轉賬手續費)。
本招標項目金山大橋慢行系統改造工程已由惠州市發展和改革局以惠發改投審〔2022〕5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惠州市市政園林事務中心,建設資金來自財政資金,項目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惠州市市政園林事務中心。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監理進行公開招標。
工程編號:按照《招標日程安排表》確定的工程編號。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金山大橋慢行系統改造工程
2.2招標人:惠州市市政園林事務中心
2.3項目地點:位于惠州市惠城區
2.4項目規模:本工程位于惠州市惠城區,沿現狀金山立交匝道最外側新建5條3.5m(凈寬)慢行道(慢行橋),通過新建5座6m(凈寬)下穿通道與內側新建6m(凈寬)環形慢行道(慢行橋)相連,形成全互通立體交叉慢行系統網絡。具體施工內容以施工圖為準。
2.5工程造價:46718626.20元,監理服務費用最高投標限價為91.04萬元。
2.6招標范圍及工作內容:本次招標范圍為金山大橋慢行系統改造工程,按招標人提供的設計文件和有關資料及說明,包括道路工程、橋梁工程、下穿通道工程、水利工程、給排水工程、擋土墻工程、電氣工程、交通工程、綠化工程和管線遷改工程等施工階段及保修階段的監理。
2.7工期要求:工期為240日歷天(具體工期以施工工期為準,本工程監理服務期限從本工程施工開工日期起,至本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工程質量缺陷責任期滿)。
2.8質量要求:合格
2.9資金來源:財政資金。
2.10標段劃分(如有):本工程只有一個標段。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資質要求:投標人須是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具有工程監理綜合資質的獨立法 人或是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監理甲級資質的獨立法 人資格的監理企業。
3.2財務要求:投標人2018年度至2020年度財務狀況良好,提供財務審計報告。
3.3業績要求:2019年4月1日至今完成過工程造價≥3800萬元的市政工程監理業績。須同時提供中標通知書(中標通知書必須由縣區級及以上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出具或招投標監管管理部門核準的方為有效)和監理合同(包括但不限相關合同的首頁、合同簽訂時間、簽字頁、項目主要內容頁等關鍵頁)及竣工驗收報告(或交工驗收報告或竣工備案表)掃描件。金額以合同注明金額為準為準,時間以竣工驗收報告(或交工驗收報告或竣工備案表)注明日期為準為準。
3.4信譽要求:投標人在參加本項招標活動的最近三年內(2019年、2020年、2021年),在經營活動中無不良記 錄。
3.5要求派駐現場監理班子必須健全、專業配套,須包括:
3.5.1總監理工程師1人,為注冊監理工程師且注冊專業為市政公用工程(含本工程在內,總監理工程師同時兼任的工程不得超過三個,并且所兼任工程必須在廣東省范圍內,單一項目跨廣東省與周邊省份的視同項目在廣東省范圍內);
3.5.2總監代表1人,為具有工程類注冊執業資格或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3年及以上工程實踐經驗(自獲得中級專業技術職稱起算,以發證日期為準)并經監理業務培訓的人員(應為市政公用工程專業)(總監代表不得同時兼任其他工程);
3.6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不接受。
3.7投標人應在惠州市建筑業信用信息平臺辦理并通過信用信息錄入,擬派駐本工程的總監理工程師和總監代表必須是惠州市建筑業信用信息平臺錄入的對應崗位人員。
3.8其他要求:無
3.9本項目采用資格后審方式(詳見招標文件資格審查)。
4.投標保證金
本項目投標保證金為人民幣:¥1.8萬元(按本工程監理估算費用2%計算,最多不超過10萬元人民幣),投標保證金以惠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建設工程招投標交易平臺檢測是否有效和正確填寫有關信息為準,投標文件中無需再提供繳交證明文件。(為保證投標保證金按時到賬,建議投標人在投標保證金繳納截止時間24小時前完成繳納工作。)
4.1采用電子保函、電子保證保險形式的(鼓勵優先采用該方式):
(1)投標人通過建設工程交易平臺選擇相應的銀行或保險公司辦理銀行保函或保證保險,辦理費用應當從投標人的基本賬戶繳納。非投標人或非投標人基本賬戶繳納費用的銀行保函或保證保險無效。
(2)電子保函(或電子保險)在保障期限到期后自動失效。
(3)電子保函、電子保險有效期必須等于或大于本項目投標有效期,否則為無效。若投標有效期延長的,保函、保險有效期相應延長,且延長后的有效期應滿足前述要求。
(4)電子保函、電子保險應為無條件地、不可撤銷的擔保或保證保險,且擔保或保險闡述范圍應當包含本招標文件約定的投標保證金不予退還的所有情形,否則為無效。
4.2采用轉賬、匯款形式的(由招標人負責收取,招標人可以委托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代為收取):
(1)投標人在建設工程交易平臺打印繳納投標保證金通知書,并應按照《招標日程安排表》確定的保證金到賬截止時間前將投標保證金從投標人的基本賬戶轉賬到投標保證金繳納通知書中指定的子賬號。非投標人或非投標人基本賬戶繳納的投標保證金無效。
(2)嚴禁投標人采用EFT系統(廣東金融結算系統)方式繳納投標保證金,如果采用此方式導致建設工程交易平臺無法識別投標保證金繳納信息,視為未按要求繳納投標保證金,由此造成后果由投標人自行承擔責任。
(3)中標候選人以外的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將在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五日內(但因投標人自身原因導致無法及時退還的除外)通過網上銀行退還至原匯款賬號(含銀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轉賬手續費),中標人和其他中標候選人的投標保證金在簽訂合同后五日內(但因投標人自身原因導致無法及時退還的除外)通過網上銀行退還至原匯款賬號(含銀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轉賬手續費)。
備注:投標單位沒有在網上注冊會員的單位應先點擊注冊。登錄m.yzpb.com.cn會員區后查閱公告
詳情請聯系如下人員:
聯系人: 柴 工:手機 13810007781 (微信同號),郵 箱:3271601746@qq.com
劉 靜:13681557910 (微信同號),郵 箱:149078973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