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爾沁右翼前旗20萬千瓦風電項目和突泉百萬風電基地一期30萬千瓦風電項目EPC總承包工程招標公告
項目所在地區:內蒙古自治區興安盟科爾沁右翼前旗、突泉縣
1. 招標條件
科爾沁右翼前旗20萬千瓦風電項目和突泉百萬風電基地一期30萬千瓦風電項目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招標人為內蒙古東部能源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科爾沁右翼前旗20萬千瓦風電項目和突泉百萬風電基地一期30萬千瓦風電項目EPC總承包工程采購標段生效條件為:科爾沁右翼前旗20萬千瓦風電項目和突泉百萬風電基地一期30萬千瓦風電項目通過集團公司備案。如備案不通過,本次招標結果自動失效,不對招投標雙方形成約束,風險情況請各投標人自行評估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項目概況:
(1)科爾沁右翼前旗20萬千瓦風電項目位于興安盟科爾沁右翼前旗,主要分布于額爾格圖鎮。場地區域為平原丘陵區,場地區域坐標介于東經122.1°~122.6°、北緯46.1°~46.4°之間,集阿高速G5511國道G111縱貫場址,場址外部交通條件便利。風機及其它設備可通過汽車直接運抵風場,其它建筑材料也均可用汽車直接運到工地。
投標人可參考招標人提供的可行性研究報告進行風機機型優化選擇,單機容量為6.x MW,葉片182m及以上,塔筒105m及以上,總臺數為32臺,總容量為200.0MW。允許投標人按照實際資源及現場條件提供最優方案,保證容量、利用小時、收益率最大化。
本項目各風機所發電力經35kV箱變就地升壓后通過場內集電地埋電纜或架空方式接入新建的220kV升壓站。
新建一回220kV送出線路至220kV八連變電站,送出線路不在本招標范圍內。配置60MW/120MWh儲能裝置。
招標分界點:以風電場側220kV送出線路第一基鐵塔為界(不含鐵塔)。
本項目升壓站具有集控中心、興安盟區域檢修中心的遠程監控功能。設計工作應充分考慮相關內容,設備選型應為實現該功能留有接口。
(2)突泉百萬風電基地一期30萬千瓦風電項目場址區域位于突泉縣杜爾基鎮、水泉鎮、突泉鎮附近區域。經度(東經)121°47'?121°94'緯度(北緯)45°47'?45°69',地貌單元主要為丘陵,沿線地形落差較平緩,地面高程為 260~549m,最大相對高差為289m。永久占地約103.78畝。場址西側有縣道 X401、通過,南側有縣道 X422 通過,東側有縣道 X108 經過,北側有縣道 X106、X425 經過,國道 G111、縣道 X423、巴烏線從場區中部穿過,場內鄉村道路縱橫分布道路路況較好,交通運輸便利。風機及其它設備可通過汽車直接運抵風場,其它建筑材料也均可用汽車直接運到工地。
投標人可參考招標人提供的可行性研究報告進行風機機型優化選擇,單機容量為6.x MW,葉片182m及以上,塔筒105m及以上,總臺數為48臺,總容量為300.0MW。允許投標人按照實際資源及現場條件提供最優方案,保證容量、利用小時、收益率最大化。
本項目各風機所發電力經35kV箱變就地升壓后通過場內集電地埋電纜或架空方式接入新建的220kV升壓站。
新建一回220kV送出線路至500kV平川變電站220kV側,前期接入福興220kV開關站,送出線路由電網公司投資建設,送出線路不在本招標范圍內。工程擬按 30%(2 小時)的裝機容量配置1套90MW/180MWh 儲能系統。
招標分界點:以風電場側220kV送出線路第一基鐵塔為界(不含鐵塔)。
本項目升壓站為少人值守變電站,要實現前旗集控中心、興安盟區域檢修中心的遠程監控功能。設計工作應充分考慮相關內容,設備選型應為實現該功能留有接口。
招標范圍:
2.1 總體
本次招標包括科爾沁右翼前旗20萬千瓦風電項目和突泉百萬風電基地一期30萬千瓦風電項目工程勘察設計、風電機組(含塔筒)、箱變、主變、升壓站35kV預制艙及SVG、GIS等所有物資供貨、工程施工、手續辦理、臨時占地、專項驗收、溝通協調、工程創優和專利申請(每個項目至少取得三個發明專利和六個實用型專利)等工作。
(1)科爾沁右翼前旗20萬千瓦風電項目風電機組(含塔筒)、箱變、主變、升壓站35kV預制艙及SVG、GIS設備購置費用含在總投標報價中,風電機組(含塔筒)暫按38496.36萬元(1924.818元/千瓦)、箱變暫按2560萬元(80萬元/臺)、主變暫按690萬元/臺、升壓站35kV一次預制艙(艙內包含35kV交流金屬鎧裝移開式開關設備、戶內封閉母線橋、接地變等)暫按821.97萬元,二次艙(艙內包含二次綜自保護設備、故障錄波屏、電能質量在線監測、AGC、AVC、交直流系統、調度數據網屏、通訊屏、智慧運維系統、站用電部分等)暫按1526.89萬元,SVG暫按420萬元、GIS暫按475.8萬元(含預制艙)、鄉村振興暫按1000萬元計入總價,合計45991.02萬元;
(2)突泉百萬風電基地一期30萬千瓦風電項目風電機組(含塔筒)、箱變、主變、升壓站35kV預制艙及SVG、GIS設備購置費用含在總投標報價中,風電機組(含塔筒)暫按57744.54萬元(1924.818元/千瓦)、箱變暫按3840萬元(80萬元/臺)、主變暫按595萬元/臺(2臺合計1190萬元)、升壓站35kV一次預制艙(艙內包含35kV交流金屬鎧裝移開式開關設備、戶內封閉母線橋、接地變等)暫按821.76萬元,二次艙(艙內包含二次綜自保護設備、故障錄波屏、電能質量在線監測、AGC、AVC、交直流系統、調度數據網屏、通訊屏、智慧運維系統、站用電部分等)暫按1455.98萬元,SVG暫按480萬元、GIS暫按751.13萬元(含預制艙)、鄉村振興暫按1500萬元計入總價,合計67783.41萬元。
上述設備的費用為暫估價,由招標人開展采購工作,確定中標廠商及中標價格后,承包人直接與設備供貨廠商簽訂合同并負責設備的催交工作。結算時按實際中標價格。
鄉村振興費用為暫估價,結算時按實際施工圖。
2.2 勘察設計
設計工作包括(不限于):項目初步設計到竣工驗收階段的全部設計工作,主要包括項目地勘、微觀選址、初設報告及概算(總體項目初設及升壓站初設)編制及內審、方案對比及設計優化專項報告編制、設備(施工)技術規范書編制、施工圖編制及審查、竣工圖編制;環評、水保、安全、消防、檔案、職業衛生等驗收所需的各專項報告編制及手續辦理;進行施工圖技術交底、交樁、派出設計代表解決現場施工出現的與設計相關的技術問題等現場服務工作;與本項目相關的其他設計工作。
設計邊界:以風電場側220kV送出線路第一基鐵塔為界(不含鐵塔),即220kV送出工程不包含在本標段之內。
投標人應符合國家、行業現行標準規范并結合《中國華能集團風電場工程設計導則》、《中國華能集團新能源項目升壓站典型設計(風電場工程)》及中國華能集團相關規定進行設計并滿足要求。
2.3物資供貨
物資采購:除風電機組(含塔筒)、箱變、主變、35kV預制艙(含一、二次艙內設備)、SVG、GIS外的所有設備、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電纜、光纜、儲能系統(電芯品牌寧德時代、華為、比亞迪或相當于)等;施工所需的塔材、線材、接地材料、安裝附件;與本項目相關的其他設備材料。
供貨邊界:除上述所涉及物資采購設備、材料外,以風電場側220kV送出線路第一基鐵塔為界(不含鐵塔),鐵塔至220kV升壓站內的全部一次、二次設備包含在本次招標范圍內。由招標人開展采購工作,確定中標廠商及中標價格后,承包人直接與設備供貨廠商簽訂合同并負責設備的催交工作。
物資供貨包括所有設備材料(含招標人采購設備的催交工作)采購、安裝、系統集成、試驗、調試、運輸、保險、接車、卸車(含招標人采購設備)、倉儲保管(含招標人采購設備)等全部工作。
2.4工程施工
場內施工包括(不限于):進場道路(若有)、場內道路(含原有道路改造、恢復)、吊裝平臺、風機基礎、接地、集電線路、風機安裝、箱變安裝、設備調試及試驗(除風機)、綠化、植被恢復工程及與本工程相關的全部施工工作。
升壓站施工:220kV升壓站全部土建及設備設施安裝施工,包括但不限于:綜合樓、附屬用房及配套設施(包括裝修設計施工,升壓站裝飾裝修要求:一是所選裝修材料須經招標人同意;二是至少編制3種效果圖進行比選,由招標人確定。)、所有設備基礎、升壓站進站道路、站內道路(參考可研報告道路施工標準)、所有電氣設備安裝、接線、照明、接地、設備調試及試驗、網絡通訊、消防設備安裝及驗收或備案、圍墻、大門、局部綠化及硬化、水土保持及環境保護工程、防洪、檢修道路、給排水工程等。
施工邊界:以風電場側220kV送出線路第一基鐵塔為界(不含鐵塔),即220kV送出工程不包含在本標段之內,但220kV出線至220kV送出工程第一基鐵塔掛線包含在本次招標范圍內。
投標人在報價時應充分考慮以下因素:
(1)自行考慮施工降水費用。
(2)自行考慮施工措施及支護費用。
(3)自行考慮回填料外購因素及費用。
(4)自行考慮設備、材料、臨建設施、土石方、棄土、棄渣、棄石等的場地及費用。
(5)自行考慮冬雨季施工費用。
(6)自行考慮施工用水、用電、通訊及灑水降塵等費用及相關手續辦理。
(7)疫情影響。
(8)所有風險考慮在內,施工報價不調。
(9)本標段土建部分材料檢測、沉降觀測由甲方委托第三方檢測機構實施,相關費用由投標人負責。安裝部分材料檢測由投標人負責。
2.5手續辦理
手續辦理包括(不限于):升壓站初步設計評審、建設用地手續、開工合法性手續辦理(四證一書)、并網手續辦理(《購售電合同》、《并網調度協議》、《供用電合同》合同簽訂及并網驗收等全部工作)、質監站驗收等與本工程相關的全部的有相關部門、電網公司要求的合法合規手續辦理工作。合規手續辦理應滿足工程進度要求。由于辦理相關手續必須完成的專項報告的編制包含在本次招標范圍內。
該部分工作可由建設單位協助辦理,其中涉及的永久占地補償、水土保持補償費、耕地占用稅、復墾保證金等需由建設單位支付的行政事業收費不包含在本次招標范圍中,由招標人另行支付。
2.6長期租地與臨時占地
本工程升壓站(含進站道路)、風機基礎、箱變基礎、集電線路桿塔基礎為本項目永久占地。
場內檢修道路用地為長期租地,按照永久補償,相關審批手續由承包人辦理,相關補償費用由招標人支付。
由于施工作業面、設備轉場等因素而發生的土地占用均視為臨時占地,補償費用(土地補償及地上附作物補償)均包含在投標報價中。相關手續由投標單位辦理,但需服從地方職能部門的統一安排。
招標人僅負責永久占地補償、水土保持補償費、耕地占用稅、復墾保證金等需行政事業收費的支付工作,其他相關土地手續的辦理工作均由投標人完成。
2.7專項驗收
與本工程有關的水保、環保、安全、職業衛生、消防、接地、檔案等專項驗收工作包含在本次招標范圍內。以及由于專項驗收而產生的報告編制、第三方監理檢測、評審、協調所產生的費用包含在投標報價中。
2.8溝通協調
投標單位負責竣工驗收前一切協調工作,所產生的費用均包含在投標總價中。投標單位在報價時,該項費用每個項目均不得低于300萬元,合同簽訂后該部分一次性包死,不做調整。
2.9工程創優和專利申請
本工程取得國家優質工程獎,投標單位在本工程中需做好創優策劃,滿足取得國家優質工程獎基本條件,每個項目至少取得三個發明專利和六個實用型專利。
2.10 初步設計及概算的編制及審查
按照招標人要求,及時完成初步設計及概算的編制,由招標人委托第三方咨詢機構進行審查。
2.11 結算和決算
完成EPC總承包范圍內施工部分的結算報告,按照EPC總承包范圍編制竣工決算報告。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生產經營正常且具備合同履約能力;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投標人具有工程設計綜合甲級和工程勘察綜合甲級資質。
3.2.2投標人具有有效的質量管理體系認證、環境管理體系認證、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認證和安全生產許可證。
3.2.3 業績要求:
投標人需提供近五年內(2017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至少1個100MW及以上風電工程總承包工程業績(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合同復印件必須載明合同單位、工程內容或范圍、安裝容量、合同金額、簽訂時間、合同單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加蓋公章)等)。
3.2.4項目管理人員要求:
①設計負責人具有擔任過至少1個國內50MW及以上風電場工程設計主要負責人的經歷(提供本單位任命文件或業績證明材料)。
②項目經理具有國家一級建造師注冊證書,且具有擔任過至少1個國內50MW及以上風電場工程總承包或主體工程施工項目經理的經歷(提供本單位任命文件或業績證明材料)。
3.2.5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2年4月2日9時00分起至2022年4月7日17時00分止(北京時間,下同)。
項目所在地區:內蒙古自治區興安盟科爾沁右翼前旗、突泉縣
1. 招標條件
科爾沁右翼前旗20萬千瓦風電項目和突泉百萬風電基地一期30萬千瓦風電項目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招標人為內蒙古東部能源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科爾沁右翼前旗20萬千瓦風電項目和突泉百萬風電基地一期30萬千瓦風電項目EPC總承包工程采購標段生效條件為:科爾沁右翼前旗20萬千瓦風電項目和突泉百萬風電基地一期30萬千瓦風電項目通過集團公司備案。如備案不通過,本次招標結果自動失效,不對招投標雙方形成約束,風險情況請各投標人自行評估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項目概況:
(1)科爾沁右翼前旗20萬千瓦風電項目位于興安盟科爾沁右翼前旗,主要分布于額爾格圖鎮。場地區域為平原丘陵區,場地區域坐標介于東經122.1°~122.6°、北緯46.1°~46.4°之間,集阿高速G5511國道G111縱貫場址,場址外部交通條件便利。風機及其它設備可通過汽車直接運抵風場,其它建筑材料也均可用汽車直接運到工地。
投標人可參考招標人提供的可行性研究報告進行風機機型優化選擇,單機容量為6.x MW,葉片182m及以上,塔筒105m及以上,總臺數為32臺,總容量為200.0MW。允許投標人按照實際資源及現場條件提供最優方案,保證容量、利用小時、收益率最大化。
本項目各風機所發電力經35kV箱變就地升壓后通過場內集電地埋電纜或架空方式接入新建的220kV升壓站。
新建一回220kV送出線路至220kV八連變電站,送出線路不在本招標范圍內。配置60MW/120MWh儲能裝置。
招標分界點:以風電場側220kV送出線路第一基鐵塔為界(不含鐵塔)。
本項目升壓站具有集控中心、興安盟區域檢修中心的遠程監控功能。設計工作應充分考慮相關內容,設備選型應為實現該功能留有接口。
(2)突泉百萬風電基地一期30萬千瓦風電項目場址區域位于突泉縣杜爾基鎮、水泉鎮、突泉鎮附近區域。經度(東經)121°47'?121°94'緯度(北緯)45°47'?45°69',地貌單元主要為丘陵,沿線地形落差較平緩,地面高程為 260~549m,最大相對高差為289m。永久占地約103.78畝。場址西側有縣道 X401、通過,南側有縣道 X422 通過,東側有縣道 X108 經過,北側有縣道 X106、X425 經過,國道 G111、縣道 X423、巴烏線從場區中部穿過,場內鄉村道路縱橫分布道路路況較好,交通運輸便利。風機及其它設備可通過汽車直接運抵風場,其它建筑材料也均可用汽車直接運到工地。
投標人可參考招標人提供的可行性研究報告進行風機機型優化選擇,單機容量為6.x MW,葉片182m及以上,塔筒105m及以上,總臺數為48臺,總容量為300.0MW。允許投標人按照實際資源及現場條件提供最優方案,保證容量、利用小時、收益率最大化。
本項目各風機所發電力經35kV箱變就地升壓后通過場內集電地埋電纜或架空方式接入新建的220kV升壓站。
新建一回220kV送出線路至500kV平川變電站220kV側,前期接入福興220kV開關站,送出線路由電網公司投資建設,送出線路不在本招標范圍內。工程擬按 30%(2 小時)的裝機容量配置1套90MW/180MWh 儲能系統。
招標分界點:以風電場側220kV送出線路第一基鐵塔為界(不含鐵塔)。
本項目升壓站為少人值守變電站,要實現前旗集控中心、興安盟區域檢修中心的遠程監控功能。設計工作應充分考慮相關內容,設備選型應為實現該功能留有接口。
招標范圍:
2.1 總體
本次招標包括科爾沁右翼前旗20萬千瓦風電項目和突泉百萬風電基地一期30萬千瓦風電項目工程勘察設計、風電機組(含塔筒)、箱變、主變、升壓站35kV預制艙及SVG、GIS等所有物資供貨、工程施工、手續辦理、臨時占地、專項驗收、溝通協調、工程創優和專利申請(每個項目至少取得三個發明專利和六個實用型專利)等工作。
(1)科爾沁右翼前旗20萬千瓦風電項目風電機組(含塔筒)、箱變、主變、升壓站35kV預制艙及SVG、GIS設備購置費用含在總投標報價中,風電機組(含塔筒)暫按38496.36萬元(1924.818元/千瓦)、箱變暫按2560萬元(80萬元/臺)、主變暫按690萬元/臺、升壓站35kV一次預制艙(艙內包含35kV交流金屬鎧裝移開式開關設備、戶內封閉母線橋、接地變等)暫按821.97萬元,二次艙(艙內包含二次綜自保護設備、故障錄波屏、電能質量在線監測、AGC、AVC、交直流系統、調度數據網屏、通訊屏、智慧運維系統、站用電部分等)暫按1526.89萬元,SVG暫按420萬元、GIS暫按475.8萬元(含預制艙)、鄉村振興暫按1000萬元計入總價,合計45991.02萬元;
(2)突泉百萬風電基地一期30萬千瓦風電項目風電機組(含塔筒)、箱變、主變、升壓站35kV預制艙及SVG、GIS設備購置費用含在總投標報價中,風電機組(含塔筒)暫按57744.54萬元(1924.818元/千瓦)、箱變暫按3840萬元(80萬元/臺)、主變暫按595萬元/臺(2臺合計1190萬元)、升壓站35kV一次預制艙(艙內包含35kV交流金屬鎧裝移開式開關設備、戶內封閉母線橋、接地變等)暫按821.76萬元,二次艙(艙內包含二次綜自保護設備、故障錄波屏、電能質量在線監測、AGC、AVC、交直流系統、調度數據網屏、通訊屏、智慧運維系統、站用電部分等)暫按1455.98萬元,SVG暫按480萬元、GIS暫按751.13萬元(含預制艙)、鄉村振興暫按1500萬元計入總價,合計67783.41萬元。
上述設備的費用為暫估價,由招標人開展采購工作,確定中標廠商及中標價格后,承包人直接與設備供貨廠商簽訂合同并負責設備的催交工作。結算時按實際中標價格。
鄉村振興費用為暫估價,結算時按實際施工圖。
2.2 勘察設計
設計工作包括(不限于):項目初步設計到竣工驗收階段的全部設計工作,主要包括項目地勘、微觀選址、初設報告及概算(總體項目初設及升壓站初設)編制及內審、方案對比及設計優化專項報告編制、設備(施工)技術規范書編制、施工圖編制及審查、竣工圖編制;環評、水保、安全、消防、檔案、職業衛生等驗收所需的各專項報告編制及手續辦理;進行施工圖技術交底、交樁、派出設計代表解決現場施工出現的與設計相關的技術問題等現場服務工作;與本項目相關的其他設計工作。
設計邊界:以風電場側220kV送出線路第一基鐵塔為界(不含鐵塔),即220kV送出工程不包含在本標段之內。
投標人應符合國家、行業現行標準規范并結合《中國華能集團風電場工程設計導則》、《中國華能集團新能源項目升壓站典型設計(風電場工程)》及中國華能集團相關規定進行設計并滿足要求。
2.3物資供貨
物資采購:除風電機組(含塔筒)、箱變、主變、35kV預制艙(含一、二次艙內設備)、SVG、GIS外的所有設備、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電纜、光纜、儲能系統(電芯品牌寧德時代、華為、比亞迪或相當于)等;施工所需的塔材、線材、接地材料、安裝附件;與本項目相關的其他設備材料。
供貨邊界:除上述所涉及物資采購設備、材料外,以風電場側220kV送出線路第一基鐵塔為界(不含鐵塔),鐵塔至220kV升壓站內的全部一次、二次設備包含在本次招標范圍內。由招標人開展采購工作,確定中標廠商及中標價格后,承包人直接與設備供貨廠商簽訂合同并負責設備的催交工作。
物資供貨包括所有設備材料(含招標人采購設備的催交工作)采購、安裝、系統集成、試驗、調試、運輸、保險、接車、卸車(含招標人采購設備)、倉儲保管(含招標人采購設備)等全部工作。
2.4工程施工
場內施工包括(不限于):進場道路(若有)、場內道路(含原有道路改造、恢復)、吊裝平臺、風機基礎、接地、集電線路、風機安裝、箱變安裝、設備調試及試驗(除風機)、綠化、植被恢復工程及與本工程相關的全部施工工作。
升壓站施工:220kV升壓站全部土建及設備設施安裝施工,包括但不限于:綜合樓、附屬用房及配套設施(包括裝修設計施工,升壓站裝飾裝修要求:一是所選裝修材料須經招標人同意;二是至少編制3種效果圖進行比選,由招標人確定。)、所有設備基礎、升壓站進站道路、站內道路(參考可研報告道路施工標準)、所有電氣設備安裝、接線、照明、接地、設備調試及試驗、網絡通訊、消防設備安裝及驗收或備案、圍墻、大門、局部綠化及硬化、水土保持及環境保護工程、防洪、檢修道路、給排水工程等。
施工邊界:以風電場側220kV送出線路第一基鐵塔為界(不含鐵塔),即220kV送出工程不包含在本標段之內,但220kV出線至220kV送出工程第一基鐵塔掛線包含在本次招標范圍內。
投標人在報價時應充分考慮以下因素:
(1)自行考慮施工降水費用。
(2)自行考慮施工措施及支護費用。
(3)自行考慮回填料外購因素及費用。
(4)自行考慮設備、材料、臨建設施、土石方、棄土、棄渣、棄石等的場地及費用。
(5)自行考慮冬雨季施工費用。
(6)自行考慮施工用水、用電、通訊及灑水降塵等費用及相關手續辦理。
(7)疫情影響。
(8)所有風險考慮在內,施工報價不調。
(9)本標段土建部分材料檢測、沉降觀測由甲方委托第三方檢測機構實施,相關費用由投標人負責。安裝部分材料檢測由投標人負責。
2.5手續辦理
手續辦理包括(不限于):升壓站初步設計評審、建設用地手續、開工合法性手續辦理(四證一書)、并網手續辦理(《購售電合同》、《并網調度協議》、《供用電合同》合同簽訂及并網驗收等全部工作)、質監站驗收等與本工程相關的全部的有相關部門、電網公司要求的合法合規手續辦理工作。合規手續辦理應滿足工程進度要求。由于辦理相關手續必須完成的專項報告的編制包含在本次招標范圍內。
該部分工作可由建設單位協助辦理,其中涉及的永久占地補償、水土保持補償費、耕地占用稅、復墾保證金等需由建設單位支付的行政事業收費不包含在本次招標范圍中,由招標人另行支付。
2.6長期租地與臨時占地
本工程升壓站(含進站道路)、風機基礎、箱變基礎、集電線路桿塔基礎為本項目永久占地。
場內檢修道路用地為長期租地,按照永久補償,相關審批手續由承包人辦理,相關補償費用由招標人支付。
由于施工作業面、設備轉場等因素而發生的土地占用均視為臨時占地,補償費用(土地補償及地上附作物補償)均包含在投標報價中。相關手續由投標單位辦理,但需服從地方職能部門的統一安排。
招標人僅負責永久占地補償、水土保持補償費、耕地占用稅、復墾保證金等需行政事業收費的支付工作,其他相關土地手續的辦理工作均由投標人完成。
2.7專項驗收
與本工程有關的水保、環保、安全、職業衛生、消防、接地、檔案等專項驗收工作包含在本次招標范圍內。以及由于專項驗收而產生的報告編制、第三方監理檢測、評審、協調所產生的費用包含在投標報價中。
2.8溝通協調
投標單位負責竣工驗收前一切協調工作,所產生的費用均包含在投標總價中。投標單位在報價時,該項費用每個項目均不得低于300萬元,合同簽訂后該部分一次性包死,不做調整。
2.9工程創優和專利申請
本工程取得國家優質工程獎,投標單位在本工程中需做好創優策劃,滿足取得國家優質工程獎基本條件,每個項目至少取得三個發明專利和六個實用型專利。
2.10 初步設計及概算的編制及審查
按照招標人要求,及時完成初步設計及概算的編制,由招標人委托第三方咨詢機構進行審查。
2.11 結算和決算
完成EPC總承包范圍內施工部分的結算報告,按照EPC總承包范圍編制竣工決算報告。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生產經營正常且具備合同履約能力;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投標人具有工程設計綜合甲級和工程勘察綜合甲級資質。
3.2.2投標人具有有效的質量管理體系認證、環境管理體系認證、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認證和安全生產許可證。
3.2.3 業績要求:
投標人需提供近五年內(2017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至少1個100MW及以上風電工程總承包工程業績(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合同復印件必須載明合同單位、工程內容或范圍、安裝容量、合同金額、簽訂時間、合同單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加蓋公章)等)。
3.2.4項目管理人員要求:
①設計負責人具有擔任過至少1個國內50MW及以上風電場工程設計主要負責人的經歷(提供本單位任命文件或業績證明材料)。
②項目經理具有國家一級建造師注冊證書,且具有擔任過至少1個國內50MW及以上風電場工程總承包或主體工程施工項目經理的經歷(提供本單位任命文件或業績證明材料)。
3.2.5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2年4月2日9時00分起至2022年4月7日17時00分止(北京時間,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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