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公司國能(共和)青豫直流二期外送項目一期300MW光伏項目EPC工程總承包公開招標項目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名稱為:青海公司國能(共和)青豫直流二期外送項目一期300MW光伏項目EPC工程總承包公開招標,資金來源為自籌。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 .
2.1.1項目概況
本項目全稱“國能共和青豫直流二期外送項目一期300MW光伏項目”(以下簡稱“本項目”)。位于海南州生態(tài)太陽能發(fā)電園區(qū)南部,距離共和縣城約33km。場址呈微小的北坡地形走勢,海拔高度介于2989m~3030m之間,場地平坦開闊,為草場或半荒漠退化草場。場址鄰近共玉高速和G214國道,對外交通條件便利。
本項目直流側裝機容量為347.5472MWp,交流側裝機容量為300MW,其中100MW采用550Wp單晶硅雙面雙玻組件+平單軸支架+196kW組串式逆變器,200MW采用550Wp單晶硅雙面雙玻組件+固定式支架+196kW組串式逆變器。
本項目共分為3個100MW子項目,每個100MW子項目就近接入1座35kV匯集站,35kV 匯集站以3回 35kV 電纜及架空線路接入園區(qū)規(guī)劃建設的 330kV 匯集站。本項目共計9回35kV 送出線路。35kV匯集站、330kV 匯集站、35kV 匯集站至 330kV 匯集站的線路均屬于公用基礎設施。
主體主要包括一個系統(tǒng)工程:300MW光伏發(fā)電項目(不含35kV匯集站、35kV匯集站至330kV 匯集站的線路、330kV匯集站及送出工程)。
2.1.2招標范圍
2.1.2.1 EPC招標范圍
一座300MW(交流側)光伏電站,包括場區(qū)35kV集電線路、輔助設施、設備的建設任務和試運行,分界點為35kV匯集站35kV開關柜靜觸頭。不包含35kV匯集站、35kV匯集站至330kV 匯集站的線路、330kV匯集站及送出工程。
招標范圍的工作內容包括(但不限于)設計、采購、施工、試驗、調試、試運行以及各項手續(xù)辦理工作等,具體內容如下:
(1)整個300MW光伏場區(qū)的地質詳細勘察復核、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竣工圖編制,現場設代服務等;完成整個300MW光伏場區(qū)主要設備技術規(guī)格書編制,配合采購完成設備/材料技術協(xié)議簽訂工作,提供簽訂合同的相關技術支持,與設備廠家完成設備圖紙技術交流工作,參與技術交流會議和配合開展設備監(jiān)造工作等。
(2)整個300MW光伏場區(qū)的所有設備、材料的采購(光伏組件及逆變器除外)、五通一平、安裝、土建工程施工(含施工輔企及臨時設施)、總包管理、檢驗、試驗、單體調試及分系統(tǒng)試運與整套啟動、試運行、達設計值投產、技術和售后服務、培訓、消缺、直至移交生產所完成的全部工作。發(fā)包人材料接卸、儲存、保管、安裝全部由承包人負責,并承擔相關費用。
(3)完成整個300MW光伏場區(qū)專項驗收、竣工驗收等工作;參加、配合國能共和青豫直流二期外送項目整個項目的質量監(jiān)檢、質量驗收、試運行及整體工程驗收工作等。
(4)工程開工許可以及消防方案、職業(yè)健康方案等方案的編制與實施;安全“三同時”;職業(yè)衛(wèi)生“三同時”;環(huán)境保護與水土保持工程;安全文明標準化施工;施工備案;臨時用地手續(xù)辦理和土地復墾及植被恢復兩項保證金繳納(按照90萬千瓦項目場區(qū)面積);完成竣工驗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質量監(jiān)督、并網前技術監(jiān)督、保護定值計算、啟動驗收、并網驗收、達標投產、并網安全性評價、水保驗收、環(huán)保驗收、安全驗收(安全專篇)、消防驗收、防雷接地、檔案驗收、竣工驗收以及國家、地方政府等要求開展的所有驗收及配合專項驗收(包含現場一致性核查、配合開展快頻調試等)等;上述驗收報驗文件的編制、咨詢、報審、承辦會議等、直至驗收通過的全部工作,全部由承包人負責,并承擔相關費用。
招標范圍詳見招標文件第五章:發(fā)包人要求。
2.1.3工期要求:
計劃工期:365天
計劃工期開始時間:2022年3月10日
計劃工期結束時間:2023年3月10日(具備全容量并網條件)
其中整體計劃工期結束時間:2023年3月10日,項目具備全容量并網條件。具體開工時間以發(fā)包方書面通知為準。
2.2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資質條件和業(yè)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yè)甲級資質;或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等級資質證書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投標人為施工企業(yè)的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質量、環(huán)境、職業(yè)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證書。
【2】財務要求:/
【3】業(yè)績要求:2016年1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50MWp及以上光伏EPC的合同業(yè)績2份,且均已完工。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yè)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或并網證明)等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日期、合同范圍內容及關鍵技術參數等信息;驗收證明至少須由合同發(fā)包人、合同乙方和監(jiān)理三方蓋章;用戶證明須至少包含:項目名稱、承包單位、完工時間、發(fā)包人蓋章等;并網證明由電網或質量監(jiān)督中心出具。
【4】信譽要求:/
【5】項目經理的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項目經理有效的工程建設類一級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和高級及以上專業(yè)技術職稱。
(2)項目經理須至少具有2個同類型(單個項目總裝機容量50MWp及以上光伏電站)EPC總承包項目經理(或項目負責人)的業(yè)績,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經理(或項目負責人)業(yè)績的證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體現工程名稱、項目經理、竣工/投運時間及單位名稱)。
【6】設計負責人的資格要求:(投標人為設計單位的要求此項)
(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設計負責人有效的勘察設計注冊執(zhí)業(yè)證書和高級專業(yè)技術職稱。
(2)設計負責人須至少具有2個擔任同類型(總裝機容量50MWp及以上光伏電站)的設計負責人工作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設計負責人業(yè)績的證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體現工程名稱、設計負責人、竣工/投運時間及單位名稱)。
【7】施工負責人的資格要求:(投標人為施工單位的要求此項)
(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施工負責人有效的一級注冊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高級專業(yè)技術職稱和有效的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
(2)施工負責人須至少具有2個擔任同類型標的物(單個總裝機容量50MWp及以上光伏電站)施工負責人(或項目經理)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施工負責人(或項目經理)業(yè)績的證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材料(需含工程名稱、施工負責人、竣工/投運時間及單位名稱)。
【8】施工機械設備:/
【9】項目管理機構及人員:(投標人為施工單位的要求此項)投標人須提供擬任安全負責人有效的《安全管理人員資格證》C 證
【10】采購貨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資質業(yè)績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購標前必須完成供應商注冊。
4.2購標途徑:已完成注冊的投標人請在線完成招標文件的購買。
4.3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2-01-02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2-01-07 18: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