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福清項目部倉儲業務外包服務項目已審批,資金來源已落實。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招標編號
2.2 招標項目名稱
2.3 招標項目概括
為保證設備管理部用工和租賃機械設備的穩定性,使其得到合理的調配,并盡可能的降低設備管理部庫工和機械的成本,便于各項作業的順利開展,為福清核電工程的建設打下良好的人力、物力基礎。
基于目前倉儲業務工作量的衡定,為保證“華龍一號”倉儲作業活動有序開展,特開展2022-2025年度倉儲業務外包項目招標工作。
2.4 招標范圍
福清項目倉儲作業中需4名庫工配合作業及作業過程中吊裝設備(汽車起重機)、運輸車輛需求,具體內容見任務書要求。
2.5 項目實施地點
福清項目現場辦公樓、CNPE管理的倉庫區及臨時存放區(含碼頭)。
2.6 服務期限
暫定為2022年02月18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具體開始時間、截止時間按甲方書面指令執行,如項目結束,該合同將自動終止。
2.7 質量標準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投標人應滿足以下要求:
3.1投標人應滿足以下要求: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擁有合法經營權力,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具備完成本招標項目的相關人員、設備、財務、技術能力。
(2)投標人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以及相關行業的規定。
(3)投標人必須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技術、服務能力并滿足下列要求:
A.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注冊成立的合法法人實體并在財務上獨立、合法運作。
B. 投標人能夠滿足招標人的質量保證體系要求,能夠根據其所承擔的項目任務和責任制定和實施質量保證大綱,并對質量保證大綱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項目質量和服務負責。
(4)財務狀況:投標人須有良好的銀行信用和商業信譽,不得處于破產、停業、財產被接收或凍結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實現的情形,財務狀況良好。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不接受代理商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