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X水電站工程試驗檢測中心服務預招標招標公告
項目所在地區(qū):西藏自治區(qū)山南市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JX水電站正申報國家發(fā)改委核準,項目資金為企業(yè)自籌,招標人為西藏雅魯藏布江水電開發(fā)投資有限公司。根據(jù)工程總體進度計劃安排,對JX水電站工程試驗檢測中心服務項目進行預招標,招標結果生效條件為本工程取得核準、通過集團內部投資決策程序及同意開工的批復,招標人或政府原因導致項目不能實施或招標結果未能生效的,中標服務費由招標人承擔,其他費用由投標人自行承擔。現(xiàn)對本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JX水電站位于西藏自治區(qū)山南市桑日縣與加查縣交界處,工程區(qū)距桑日縣城公路里程約50km,距山南澤當鎮(zhèn)約85km,距拉薩市約226km,至加查縣城約22.5km。JX水電站是為二等大(2)型,總裝機容量600MW(3×200MW),壩型為碾壓混凝土重力壩,壩后式廠房,擋水、泄洪、引水及廠房等主要建筑物按2級建筑物設計,次要建筑物按3級建筑物設計。
根據(jù)項目施工組織進度安排,本工程施工總工期為79個月,其中施工準備期23個月(以導流隧洞開工起算至河床截流),主體工程施工期50個月(以河床截流起算至第一臺機組發(fā)電),工程完建期6個月。本工程2021年3月籌建工程開工,預計本工程施工準備期從2021年12月開始,2023年11月截流,預計下閘蓄水時間為2027年11月。
2.2招標范圍及服務期
2.2.1 招標范圍
招標人通過招標方式組建的“JX水電工程試驗檢測中心”(以下簡稱“試驗檢測中心”)工作職能包括(不限于):根據(jù)招標人的委托對JX水電工程建設所需的原材料、半成品料、砂漿、混凝土等進行試驗檢測,對噴錨支護進行現(xiàn)場檢測,對土石方回填施工質量進行試驗檢測,對本工程所有的混凝土配合比進行必要的試驗及復核;承擔JX水電工程所有工程標段監(jiān)理單位的委托進行相關的試驗及檢測工作;根據(jù)招標人的要求,負責對所有工程標段施工單位的試驗檢測進行檢查和監(jiān)督;對招標人現(xiàn)有試驗檢測中心的試驗檢測設備進行維修、維護及更新,對招標人現(xiàn)有試驗檢測中心的混凝土養(yǎng)護間、力學間進行改造;負責智能建造管理平臺與本標相關的工作。
2.2.2 服務期限
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JX水電站所有合同項目完工為止。承包人進場至全部機組投產發(fā)電為主服務期,暫定為2022年2月10日至2028年6月30日。全部機組投產發(fā)電至所有合同項目完工為輔助服務期,暫定為2年。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yè)或進入破產程序;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系統(tǒng)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jīng)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列入經(jīng)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yè)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wǎng)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專用資格條件
3.2.1 資質等級要求:投標人試驗檢測機構應取得國家或省級相關部門頒發(fā)的計量認證證書(CMA)。
3.2.2 業(yè)績要求:2016年1月1日起至今(含2016年1月1日以前簽訂合同,2016年1月1日以后仍在履行的),投標人須獨立承擔1個及以上大型水電站主體工程由建設方委托的第三方試驗檢測服務業(yè)績,需提供合同復印件(含首頁、簽字蓋章頁,能反映試驗檢測服務內容,否則視為無效業(yè)績)。
3.2.3 主要人員資格要求:擬投入本試驗檢測中心的試驗檢測中心主任須具有10年以上的大型水電工程試驗檢測的工作經(jīng)驗,具有相關專業(yè)高級工程師證書,且有擔任過類似于本工程試驗檢測中心負責人或本單位建材試驗室主任的經(jīng)歷,并不得兼任其他項目試驗室(或類似機構)的負責人,需附相關證件及工作經(jīng)歷證明材料(工作證明材料包括單位任命文件或業(yè)主證明或合同協(xié)議等)。
3.3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1年12月21日9:00起至2021年12月27日17:00止。
項目所在地區(qū):西藏自治區(qū)山南市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JX水電站正申報國家發(fā)改委核準,項目資金為企業(yè)自籌,招標人為西藏雅魯藏布江水電開發(fā)投資有限公司。根據(jù)工程總體進度計劃安排,對JX水電站工程試驗檢測中心服務項目進行預招標,招標結果生效條件為本工程取得核準、通過集團內部投資決策程序及同意開工的批復,招標人或政府原因導致項目不能實施或招標結果未能生效的,中標服務費由招標人承擔,其他費用由投標人自行承擔。現(xiàn)對本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JX水電站位于西藏自治區(qū)山南市桑日縣與加查縣交界處,工程區(qū)距桑日縣城公路里程約50km,距山南澤當鎮(zhèn)約85km,距拉薩市約226km,至加查縣城約22.5km。JX水電站是為二等大(2)型,總裝機容量600MW(3×200MW),壩型為碾壓混凝土重力壩,壩后式廠房,擋水、泄洪、引水及廠房等主要建筑物按2級建筑物設計,次要建筑物按3級建筑物設計。
根據(jù)項目施工組織進度安排,本工程施工總工期為79個月,其中施工準備期23個月(以導流隧洞開工起算至河床截流),主體工程施工期50個月(以河床截流起算至第一臺機組發(fā)電),工程完建期6個月。本工程2021年3月籌建工程開工,預計本工程施工準備期從2021年12月開始,2023年11月截流,預計下閘蓄水時間為2027年11月。
2.2招標范圍及服務期
2.2.1 招標范圍
招標人通過招標方式組建的“JX水電工程試驗檢測中心”(以下簡稱“試驗檢測中心”)工作職能包括(不限于):根據(jù)招標人的委托對JX水電工程建設所需的原材料、半成品料、砂漿、混凝土等進行試驗檢測,對噴錨支護進行現(xiàn)場檢測,對土石方回填施工質量進行試驗檢測,對本工程所有的混凝土配合比進行必要的試驗及復核;承擔JX水電工程所有工程標段監(jiān)理單位的委托進行相關的試驗及檢測工作;根據(jù)招標人的要求,負責對所有工程標段施工單位的試驗檢測進行檢查和監(jiān)督;對招標人現(xiàn)有試驗檢測中心的試驗檢測設備進行維修、維護及更新,對招標人現(xiàn)有試驗檢測中心的混凝土養(yǎng)護間、力學間進行改造;負責智能建造管理平臺與本標相關的工作。
2.2.2 服務期限
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JX水電站所有合同項目完工為止。承包人進場至全部機組投產發(fā)電為主服務期,暫定為2022年2月10日至2028年6月30日。全部機組投產發(fā)電至所有合同項目完工為輔助服務期,暫定為2年。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yè)或進入破產程序;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系統(tǒng)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jīng)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列入經(jīng)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yè)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wǎng)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專用資格條件
3.2.1 資質等級要求:投標人試驗檢測機構應取得國家或省級相關部門頒發(fā)的計量認證證書(CMA)。
3.2.2 業(yè)績要求:2016年1月1日起至今(含2016年1月1日以前簽訂合同,2016年1月1日以后仍在履行的),投標人須獨立承擔1個及以上大型水電站主體工程由建設方委托的第三方試驗檢測服務業(yè)績,需提供合同復印件(含首頁、簽字蓋章頁,能反映試驗檢測服務內容,否則視為無效業(yè)績)。
3.2.3 主要人員資格要求:擬投入本試驗檢測中心的試驗檢測中心主任須具有10年以上的大型水電工程試驗檢測的工作經(jīng)驗,具有相關專業(yè)高級工程師證書,且有擔任過類似于本工程試驗檢測中心負責人或本單位建材試驗室主任的經(jīng)歷,并不得兼任其他項目試驗室(或類似機構)的負責人,需附相關證件及工作經(jīng)歷證明材料(工作證明材料包括單位任命文件或業(yè)主證明或合同協(xié)議等)。
3.3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1年12月21日9:00起至2021年12月27日17:00止。
劉 工:13681557910 (微信同號)
柴 源:手機 13810007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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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 真:010-52883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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