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寧華源熱電 物業服務外包項目
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HNZB2021-12-2-184-01 )
1. 招標條件
濟寧華源熱電 物業服務外包項目,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2 服務內容:濟寧華源熱電 物業服務,包含但不限于非生產區域、公共區域、廠區道路的保潔衛生服務,廠區內綠化維護、衛生防疫消殺、會議接待等,并根據現場工作需求提供部分工器具和耗材。
2.3服務期:三年。
2.4招標范圍及內容:濟寧華源熱電 物業服務,包含但不限于非生產區域、公共區域、廠區道路的保潔衛生服務,廠區內綠化維護、衛生防疫消殺、會議接待等,并根據現場工作需求提供部分工器具和耗材。
范圍:本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本次招標為其中的:濟寧華源熱電 物業服務外包項目。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沒有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近三年沒有有關部門認定的串通投標和弄虛作假騙取中標的行為,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督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 )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業績要求:投標人近三年投標人須具有至少一項物業管理服務類似業績,合同金額不低于30萬元,服務期至少一年,須提供業績合同掃描件;
3.2.2 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