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公告(資格后審)(實行電子招投標)
項目編號 |
皖E0-18-2021-1100 |
項目名稱 |
馬鞍山經開區(南區)鄉村振興項目-年陡安置房及年豐路項目(EPC總承包)全過程咨詢 |
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 |
馬鞍山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馬開管技【2021】130號、馬開管技【2021】131號) |
項目統一代碼 |
2012-340562-04-05-417579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招標人 |
馬鞍山南部承接產業轉移新區經濟技術發展 |
招標代理機構 |
馬鞍山市興馬項目咨詢 |
資金來源 |
√政府投資 □其他投資 |
建設地點 |
房建部分:馬鞍山經開區(示范園區)南區江東大道以西,官碾路以東,環湖北路以北,年豐路以東。 市政部分:本段道路北起年陡大道,南至灣碾路,江東大道以西,年蕪路以東 |
建設規模 |
主要建設內容包括以下兩個方面內容: 房建部分:總建筑面積為249710.4平方米。建設內容包括:28棟高層住宅樓、1棟綜合文化中心、1棟菜市場、1棟配套用房、3棟配電房、2個地下車庫組成,共計36棟建筑單體。樓層介于15至18層之間。其中西側地塊含22棟高層住宅樓(部分樓棟沿街設商業服務網)、1棟菜市場、1棟配套用房、配電房和1個地下車庫;東側地塊含6棟高層住宅樓、1棟綜合文化中心,配電房和1個地下車庫的土建工程、安裝工程、以及用地紅線范圍內給排水、消防、景觀綠化、圍墻、小區道路等。 市政部分:城市次干道,設計車速 50km/h,規劃道路紅線寬度為40m,三塊板型式,車行道寬22.0m,外側2.5×2米綠化帶+慢車道寬3.5×2+人行道寬3×2米。建設內容主要有:道路、交通、排水、路燈、橋梁、綠化、綜合管線等。 |
項目控制總投資(人民幣) |
本項目項目控制總投資為100299.79萬元 (房建部分86713.55萬元;市政部分13586.24萬元) |
最高投標限價 (人民幣) |
本咨詢項目最高投標限價為950萬元。 其中: 1、監理部分(包含工程管理服務,下同)的最高投標限價為650萬元; 2、全過程造價服務部分的最高投標限價為300萬元。 |
服務期 |
具體為合同簽訂之日起,至項目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合格、質量保修期滿并辦理移交手續后為止。(實際開始實施日期以委托人的書面通知為準。) |
質量要求 |
達到國家相應規定合格標準 |
招標范圍 |
主要包括招標范圍內全部內容的工程施工監理、施工圖預算編制、價款結算、造價咨詢服務、施工階段的跟蹤審計、檔案資料管理、組織和參與與項目有關的各項驗收工作、辦理與項目相關的各類申請批準手續以及根據業主授權配合處理與項目管理有關工作等內容。協同業主處理與項目管理有關工作等內容具體包括:①勘察資料審查(外業工作量核定);②施工圖預算編制、完成竣工驗收備案工作、工程變更審查;③工程造價(工程進度款審核)、質量、進度控制,安全、合同管理;④工程竣工驗收及保修期間管理。(具體詳見招標文件) |
標段劃分 |
本項目不劃分標段 |
投標人 資格要求 |
1、投標人須具備以下資質之一: ①監理綜合資質; ②市政公用工程專業監理乙級以上(含乙級)資質和房屋建筑工程專業甲級監理資質。 2、項目總負責人須具有建筑工程相關專業高級工程師職稱。 (注:建筑工程相關專業包括建筑、結構、給排水、暖通、電氣等專業。職稱證書上的專業須為建筑工程相關專業或提供建筑工程相關專業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3、投標人須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為記錄以《馬鞍山市 主體不良行為信息處理暫行辦法》(馬公管〔2016〕35號)為準): (1)開標日前兩年內未被馬鞍山市、縣 監督管理部門記不良行為記錄或記不良行為記錄累計未滿5分的。 (2)最近一次被馬鞍山市、縣 監督管理部門記不良行為記錄累計記分達5分到9分(含9分)且公布日距開標日超過3個月。 (3)最近一次被馬鞍山市、縣 監督管理部門記不良行為記錄累計記分達10分到19分(含19分)且公布日距開標日超過6個月。 (4)最近一次被馬鞍山市、縣 監督管理部門記不良行為記錄累計記分達20分到29分(含29分)且公布日距開標日超過12個月。 (5)最近一次被馬鞍山市、縣 監督管理部門記不良行為記錄累計記分30分以上(含30分)且公布日距開標日超過24個月。 4、投標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記錄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薦為中標候選人,不得確定為中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