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公告(資格后審)(實行電子招投標)
項目編號 |
皖E0-18-2021-1085 |
項目名稱 |
金溪路(山湖路-船墩路)道路建設工程監理 |
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 |
花山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文件(花發改【2021】4號) |
項目統一代碼 |
2101-340503-04-01-743979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招標人 |
馬鞍山市鑫馬秀山投資開發 |
招標代理機構 |
馬鞍山市興馬項目咨詢 |
資金來源 |
√政府投資 □其他投資 |
建設地點 |
馬鞍山市金溪路(山湖路~船墩路),東起船墩路,西至山湖路 |
建設規模 |
該項目位于花山區秀山湖北面,東起船墩路,西至山湖路。金溪路(山湖路-船墩路)道路全長808米,道路紅線寬20米,等級為城市支路,主要建設機動車通行路段、人行路段、人行道、綠化、路燈、交通、地下管網等設施。 |
工程施工預算價(人民幣) |
工程施工預算價為3898萬元 |
監理服務費 最高投標限價 (人民幣) |
本項目監理費用最高投標限價為80萬元 |
監理服務期 |
簽訂合同協議書起至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一年止。如因非監理單位的原因造成工期調整或拖延,監理服務期應相應順延,而且監理單位可適當調整監理計劃,但這種計劃調整以不影響監理服務水平為前提,并須經業主批準。業主對工期進行調整或延長,監理服務期也相應作調整或延長。這些工期的調整或延長屬于正常的監理服務,業主不另外增加監理費用,投標人在投標報價時應作考慮。 |
招標范圍 |
施工圖紙范圍內全部內容的工程施工監理。 |
標段劃分 |
本項目不劃分標段 |
投標人 資格要求 |
1、投標人須具備以下資質要求之一: ①監理綜合資質; ②市政公用工程監理丙級以上(含丙級)資質。 2、項目總監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專業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且在投標人單位注冊。 3、投標人須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為記錄以《馬鞍山市 主體不良行為信息處理暫行辦法》(馬公管〔2016〕35號)為準): (1)開標日前兩年內未被馬鞍山市、縣 監督管理部門記不良行為記錄或記不良行為記錄累計未滿5分的。 (2)最近一次被馬鞍山市、縣 監督管理部門記不良行為記錄累計記分達5分到9分(含9分)且公布日距開標日超過3個月。 (3)最近一次被馬鞍山市、縣 監督管理部門記不良行為記錄累計記分達10分到19分(含19分)且公布日距開標日超過6個月。 (4)最近一次被馬鞍山市、縣 監督管理部門記不良行為記錄累計記分達20分到29分(含29分)且公布日距開標日超過12個月。 (5)最近一次被馬鞍山市、縣 監督管理部門記不良行為記錄累計記分30分以上(含30分)且公布日距開標日超過24個月。 4、投標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記錄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薦為中標候選人,不得確定為中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