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
本招標項目為中國能源建設集團 境內中小型工程一切險集中采購(以下簡稱“本項目”),招標人中國能源建設集團 (以下簡稱“招標人”),華泰保險經紀 為本項目的保險經紀人,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擇優選定中標人。 1、項目概況 1.1本項目 1.2本項目概況: 中國能源建設集團 成立于2014年,是中國乃至全球能源電力、基礎設施和房地產等行業提供整體解決方案、全產業鏈服務的綜合性特大型集團公司,主營業務涵蓋能源電力、水利水務、鐵路公路、港口航道、市政工程、城市軌道、生態環保和房屋建筑等領域,其中工程建設業務主要承接國內外大型發電項目、輸變電項目和各類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等。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國能源建設集團 資產總額4764.23億元,負債總額3333.70億元,營業總收入2721.30億元,利潤總額126.55億元,凈利潤92.81億元。新簽合同金額5801.37億元,同比增長11.19%。 本項目的詳細信息見招標文件第六章“項目信息”。 1.3標段劃分: 本項目共劃分2個標段,具體詳見本招標公告附件。投標人可以參加本項目的一個或多個標段的投標,各標段獨立評分,分別計算排名并確定中標人。上述各標段中所述其他工程項目是指不在上表中各標段歸類的工程項目或無法準確歸類到各標段的工程項目。此類項目在具體項目的實際投保時,由保險經紀人在考慮具體項目的風險后分配至與該項目最為匹配的標段中,各標段中標人必須無條件同意保險經紀人的安排并配合出單。 2、招標險種及范圍 2.1本次招標范圍為本項目建設期的下列保險: (1)建筑/安裝工程一切險及第三者責任險 招標人將根據本項目以及招標人另外兩個招標項目(招標編號:JTZB-FW-ZBJC-CWCQB-2021-002和JTZB-FW-ZBJC-CWCQB-2021-004)的情況,確定招標人國內財產險合格供應商名單庫。 2.2 招標范圍 本項目協議有效期內,中國能源建設集團 及其所屬企業新中標和簽約的境內中小型工程項目(注:本招標文件內的“境內中小型工程項目”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港澳臺地區),簽約合同金額在人民幣10億元(不含)以下的工程項目,后同),以及至本項目協議簽署前中國能源建設集團 及其所屬單位已中標但仍未安排工程險投保的中小型項目。 如項目簽約合同金額超過人民幣10億元(含),原則上不在本次集中采購的范疇內,但如項目風險較為單一,經保險雙方同意,亦可一并納入本次集中采購,按照對應標段的中標結果和合同條件進行出單。 海上風電類項目、核電類項目、地鐵類項目、工程計劃建設期超過60個月的項目,不在本次集中采購的招標范圍內。 2.3 招標人保留因業務需求及實際情況變更,對投保項目、險種及細節進行適當調整、增減的權利。 2.4合作期限 本次招標服務期限三年。在服務期限內,若乙方不能按照協議中規定的服務承諾提供服務,甲方有權提前終止協議。合同到期后,甲方可提出續簽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后,合同可續展一年,但甲方有權就保險條件與乙方進行商談。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財產保險總公司,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財產保險公司應具備中國保險監管部門頒發的保險公司法人許可證,具有財產保險業務經營資格。 3.2投標人注冊資本金須為人民幣20億元(含)以上(或等值外幣,按公告發布當日中國銀行發布的中間價折算),營業執照在有效期內。 3.3投標人的償付能力應達到中國保險監管部門所要求的償付能力標準(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50%,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風險綜合評級不低于B級)。 3.4法定代表人為同一人的兩名或兩名以上法人、或者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關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的投標。 3.5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被監管機構實施接管,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 3.6投標人須在以往中國能源建設集團 的采購項目中沒有欺騙、欺詐的行為或不良記錄。 3.7本次招標各標段均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投標報名 已注冊成功的投標人,請在2021年11月29日17時 沒有在 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m.yzpb.com.cn)上注冊會員的單位應先點擊注冊。登錄成功后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獲取招標文件! 聯系人:李楊 更多>同類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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