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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FD- JXDL-000 0- 1-0091 - 1/12 |
12 標段新昌電 廠石子煤排放、 轉運服務項目招 標 |
新昌電廠 2*700MW 超超臨界燃煤機組兩臺爐石子煤排放、作業 衛生清理及回收轉運至指定區域。要求配置:項目經理 1 名, 每班值班人員不少于 3 人,其中包含轉運叉車司機 4 人,專職 化學污泥轉運 1 人,共16 人。 |
詳見招 標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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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標段新昌電廠石子煤 排放、轉運服務項目招 標 |
一、基本條件 (1)財務要求: 經營狀況良好,具有良好的資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國”www.creditchina.gov.cn)網站查詢為準), 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投標資格未被暫停或取消。 (2)信譽要求: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未被最高人民法 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在近 3 年內不存在騙取 中標、嚴重違約等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在國家電力投資集團公司無處置期內的 供應商嚴重不良行為記錄。 (3)其他要求: 應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法人資格。單位負責人(法定代表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 單位不得在同一標段投標;對于同一項目中的有相互制約(例如監理和被監理)關系的標段,單位負責 人(法定代表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也不得在同一項目的相應標段投標。 近 18 個月內不存在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責任事故,或近 1 年內在集團公司系統未發生人身死亡事故; 未列入集團供應商“黑名單”。 二、專用資格條件 (1)業績要求: 投標方近五年內至少具有一個火力發電廠磨煤機石子煤清運服務業績(服務時間不少于 180 天),以提 供 2016 年 1 月至今合同復印件為準,復印件應包含上述所包含的所有信息,否則視為無效業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