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
一、招標條件 甘州南灘百萬千瓦級光伏發電基地30萬千瓦光伏項目已由張掖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備案,項目業主為中能綠電(張掖)新能源 (以下簡稱“招標人”)。項目投資控股方為中國電力工程顧問集團 ,中國能源建設集團甘肅省電力設計院 及中國葛洲壩集團裝備工業 為參股方,項目建設資金來自自籌加貸款,自籌資金20%,貸款8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將該項目的EPC總承包工程進行公開招標。 由于項目招標人正在根據其所在集團公司的管理規定履行投資審批流程,投資通過招標人上級集團審批是EPC總承包合同生效的前提條件。本項目招標結束后,招標人將與中標人簽署附帶生效條件的EPC合同,請各投標人知悉。 二、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 2.2 規模:交流側容量300MW(暫定直流側容量:345.95MWp),配置20%×2h(60MW/120MWh)儲能。 2.3 計劃工期:確保2022年6月30日前全容量并網發電。 2.4 招標范圍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工作內容: 2.4.1前期技術咨詢服務(含送出工程及架空集電線路部分):包括項目建議書、可研總報告及相關申報材料編制,地形測繪及巖土勘察報告,接入系統、電能質量、林業調查、環評、水土保持、地質災害評估、安全預評價、職業衛生健康、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等所有專題報告編制及評審,以及相關前期配合工作。 2.4.2 EPC總承包服務:包括光伏區、升壓站(匯流站)、送出工程及對側改造、架空集電線路、儲能站等的勘察設計、設備采購供貨、青苗補償及地面附著物遷移、土建及安裝施工、智慧管控中心建設、調試試驗及檢查、全站全容量并網安全穩定運行240小時試運行、消缺、性能試驗、整套系統的性能保證的考核驗收、技術和售后服務、人員培訓、完成竣工驗收及國家驗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環保、水保、消防、質檢、并網安評、安全竣工驗收、職業健康三同時、功率調節和電能質量測試等)等一攬子工作。同時也包括所有材料、備品備件、專用工具、調試消耗品以及相關技術資料的提供等,協助招標人辦理開工許可證、并網調度協議、購售電合同、征地、租地等及與地方關系協調等工作。本項目建設應滿足數字化運維需求。 2.4.3招標范圍不包括:升壓站(匯流站)及儲能站征地費、光伏區建設用地租金、工程監理、植被恢復、生產準備費等,以及招標人向項目所在地政府應繳納的相關規費。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獨立法人資格,具有合法有效的企業營業執照,具有一般納稅人資格。 3.2 投標人必須同時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以下資質: 3.2.1 工程勘察專業甲級及以上資質; 3.2.2 工程設計(送電工程、變電工程)專業甲級及以上資質; 3.2.3 工程設計新能源發電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 3.3 投標人應具有完整的QHSE管理體系認證。 3.4 投標人應具有近五年(2016年8月1日起,含在建項目和已竣工投產項目,其中已竣工項目以竣工驗收時間為準)累計200MW光伏發電項目EPC總承包業績。 3.5 擬派 3.6 本項目只接受投標人的資質和業績,母子公司等資質業績不得相互借用。 3.7 投標人應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近3年(2018年至今)所履行的合同沒有受到行業行政主管部門的通報批評、處罰;無因投標人違約或不恰當履約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訴訟記錄;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的狀況;未被“信用中國”網站 )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3.8 近3年(2018年至今)財務和資信狀況良好。具有足夠的流動資金來承擔本投標工程,應具有獨立審計機構審計過的最近三年會計年度的財務報表,沒有財產被接管凍結,或虧損處于破產狀況。 3.9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4.1獲取時間:自2021年11月21日19時00分至2021年11月26日19時00分 4.2 標書費必須由投標人的銀行賬戶進行銀行轉賬或電匯(不接受以個人名義電匯或其他公司名義代匯),并在備注中注明“南灘EPC標書費”。 五、投標文件的遞交 遞交截止時間:2021年12月13日9時00分 六、開標時間及地點 開標時間:2021年12月13日9時00分 開標 七、其他公告內容 7.1 沒有在 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m.yzpb.com.cn)上注冊會員的單位應先點擊注冊。登錄成功后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獲取招標文件! 聯系人:李楊 更多>同類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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