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公告
項目編號:JL0102G21036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規劃南33路(規劃32路東-松浦大道)道路及附屬工程”,已經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建設,招標人(項目業主)為哈爾濱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基礎設施開發建設 ,資金來源為 政府統籌 ,出資比例為 100%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工程監理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規劃南33路(規劃32路東-松浦大道)道路及附屬工程監理
2.2建設
2.3建設規模:新建機動車道面積35363㎡;新建非機動車道面積10409㎡;新建人行道面積11005㎡;及其附屬工程。
2.4資金來源:政府統籌。
2.5計劃工期: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共365日歷天,若施工工期延長,監理費用不予增加。
2.6招標范圍:完成上述項目施工及保修階段全過程監理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內容。
2.7質量標準:符合現行國家、行業及地方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標準以及相關專業驗收規范的合格標準。
2.8標段劃分:本項目共分為一個標段,最高投標費率為80% 。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市政公用工程監理甲級(含甲級)及其以上資質。
3.2本項目投標人擬派總監理工程師應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專業注冊監理工程師或其他國家級工程類注冊執業資格,工程監理企業法定代表人書面任命文件,沒有被相關部門限制投標或從業,且未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項目的總監理工程師,具備在本企業繳納連續三個月(2021年8月至2021年10月)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建辦市函【2019】92號文件中規定的6類情形人員除外)(需提供社保證明的查詢網址及相關信息,包括社保號、身份證號、密碼等以便招標人核查)。投標人擬派駐本項目的現場監理組織機構組成人員必須滿足《關于加強工程監理工作若干意見的通知》(黑建規范〔2018〕1號)有關規定,其中總監1人(市政公用工程專業)、監理工程師3人、監理員2人、安全監理工程師1人。
3.3本次招標 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
3.4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否則,相關投標均將被否決。
3.5本工程采取資格后審。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潛在投標人應先在“黑龍江省 網( /)
哈爾濱 網-建設工程( /)
哈爾濱 電子大屏幕上發布。
10. 其他
10.1投標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擬派總監理工程師沒有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以“信用中國”查詢結果為準 ),否則投標無效;
10.2投標人須在投標截止時間前自行到"中國裁判文書網"( /wenshu.huml)查詢近三年是否有行賄犯罪記錄(查詢內容:企業、法定代表人及擬派的總監理工程師),如有行賄犯罪記錄的,其投標將被否決。
10.3投標期間,投標企業及其法定代表人、擬派總監理工程師不得存在因不良行為、或被列入黑名單記錄、或被列為失信聯合懲戒的記錄(以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網站 /home查詢結果為準)。
10.4本項目將按哈爾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2018年度建設工程監理企業和總監理工程師綜合信用評價結果的通報》(哈住建發〔2019〕374號)文件執行,名錄內被限制投標的企業,參與本項目投標時將被否決。
10.5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有關規定,潛在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對本招標公告有異議的,應當在獲取招標文件期間以書面形式向招標人提出,書面異議材料應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招標人將在收到異議之日起3日內作出答復。潛在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捏造事實、偽造材料進行異議和惡意纏訴的,將嚴格按照國家及省市有關規定嚴肅處理,給他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10.6按照在招標投標領域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的工作要求,招投標活動中各利害關系人和人民群眾發現有強攬工程、惡意競標等問題線索的,請及時進行舉報。哈爾濱市舉報受理中心舉報
10.7項目招標投標監督部門:哈爾濱市松北區建設工程招投標管理站 地
電
項目 聯系人:李楊
咨詢電話:010-51957458
傳真:010-51957412
手機: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備注:欲購買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注冊網站并繳納因特網技術服務費后,查看項目業主,招標公告并下載資格預審范圍,資質要求,招標清單,報名申請表等。為保證您能夠順利投標,具體要求及購買標書操作流程按會員區招標信息詳細內容為準,以招標業主的解答為準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