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昌河清灘50兆瓦并網光伏發電項目安穩裝置采購預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永昌河清灘 50 兆瓦并網光伏發電項目安穩裝置預招標,招標人為 甘肅能源開發有限公司,項目單位為金昌光伏發電有限公司,招標項目資金來源為企業自籌,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永昌河清灘 50 兆瓦并網光伏發電項目安穩裝置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永昌河清灘 50 兆瓦并網光伏發電項目安穩裝置預采購。項目概況:永昌河清灘 50 兆瓦并網光伏發電項目為二期擴建工程,位于金昌市永昌縣河清灘光伏產業園內,一期已建設50MW光伏場區和110kV 升壓站一座。本期場區共布置16個額定容量為3150kW的子方陣。建設裝機50兆瓦,配備20%儲能,計劃安裝111488塊單晶硅雙面雙玻高效太陽能電池組件,256臺組串式逆變器,16臺3150千伏安箱式變壓器,以3回35KV集電線路接入已建成的110KV升壓站,升壓站內建設安裝1臺主變和1套無功補償裝置,擴建一個間隔,與前期工程共用送出通道接入電網。
2.2建設地點:甘肅省金昌市永昌縣河清灘光伏產業園。
2.3招標范圍:乙方負責完成對側國網金昌3300KV變電站SCS-500穩控裝置安全穩定控制裝調試實施方案編制工作,且該方案要通過國網金昌電網公司相關部門的審核。完成穩控裝置專用通道通訊光纜敷設、開通、設備軟硬件升級改造及調試工作,協調甘肅省省調、地調認可的設計院(甲級設計資質)出穩控裝置施工圖紙,協調南瑞完成穩控裝置策略研發、電站內一、二期集電線路控制回路接入穩控裝置,完成單體調試工作并出調試報告,協調省調認可的第三方單位編制完成穩控聯調方案(并蓋章),且由省調認可的第三方單位施工、編制系統實傳方案,并協調地調、省調并配合完成協合永昌站穩控及對側(金昌變)穩控的聯合調試工作。調試完成后,出聯合調試報告,且該調試報告通過電網省調、地調公司審核,期間發生的協調費等各項用由乙方承擔。
2.4工期:本工程計劃于 2021年11月10日開工,2021年12月30日竣工。本次采購設備自合同簽訂之日起20天內完成供貨。
2.5質量要求:本項目應符合國家或專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
2.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7資金來源:自籌。
2.8本次招標為預招標,招標結果生效條件:本項目須通過華能甘肅公司內部投資決策同意,并接到買方正式書面通知后,合同方可生效。上述約定的最終解釋權歸招標人/買方所有,各潛在投標人的實質性參與,即認為是對上述約定的響應及認可。若本項目決策未通過,本次招標結果自動失效,不對招投標雙方形成約束,風險情況請各投標人自行評估。各投標人因招投標過程中,產生的各項成本由各投標人自行承擔,若各投標人報名參與本次招投標活動,視為已承諾自愿承擔本次招投標過程中產生的各項費用。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條款
3.1.1投標人須為合格供應商,且不處于供應商暫停投標的期限內。。
3.2 專項條款
3.2.1資格能力要求:投標人通過質量管理體系認證、環境管理體系認證、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認證。
3.2.2業績要求:投標人近5年(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之日為準)具有至少1項安穩裝置(所投產品)供貨業績(上述業績需提供合同掃描件或竣工驗收報告,否則按無效業績處理)。
3.2.3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2.4本次招標接受代理商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1年10月31日9時00分起至2021年11月5日17時00分止。
招標文件費:招標文件每標段售價800元,售后不退。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永昌河清灘 50 兆瓦并網光伏發電項目安穩裝置預招標,招標人為 甘肅能源開發有限公司,項目單位為金昌光伏發電有限公司,招標項目資金來源為企業自籌,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永昌河清灘 50 兆瓦并網光伏發電項目安穩裝置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永昌河清灘 50 兆瓦并網光伏發電項目安穩裝置預采購。項目概況:永昌河清灘 50 兆瓦并網光伏發電項目為二期擴建工程,位于金昌市永昌縣河清灘光伏產業園內,一期已建設50MW光伏場區和110kV 升壓站一座。本期場區共布置16個額定容量為3150kW的子方陣。建設裝機50兆瓦,配備20%儲能,計劃安裝111488塊單晶硅雙面雙玻高效太陽能電池組件,256臺組串式逆變器,16臺3150千伏安箱式變壓器,以3回35KV集電線路接入已建成的110KV升壓站,升壓站內建設安裝1臺主變和1套無功補償裝置,擴建一個間隔,與前期工程共用送出通道接入電網。
2.2建設地點:甘肅省金昌市永昌縣河清灘光伏產業園。
2.3招標范圍:乙方負責完成對側國網金昌3300KV變電站SCS-500穩控裝置安全穩定控制裝調試實施方案編制工作,且該方案要通過國網金昌電網公司相關部門的審核。完成穩控裝置專用通道通訊光纜敷設、開通、設備軟硬件升級改造及調試工作,協調甘肅省省調、地調認可的設計院(甲級設計資質)出穩控裝置施工圖紙,協調南瑞完成穩控裝置策略研發、電站內一、二期集電線路控制回路接入穩控裝置,完成單體調試工作并出調試報告,協調省調認可的第三方單位編制完成穩控聯調方案(并蓋章),且由省調認可的第三方單位施工、編制系統實傳方案,并協調地調、省調并配合完成協合永昌站穩控及對側(金昌變)穩控的聯合調試工作。調試完成后,出聯合調試報告,且該調試報告通過電網省調、地調公司審核,期間發生的協調費等各項用由乙方承擔。
2.4工期:本工程計劃于 2021年11月10日開工,2021年12月30日竣工。本次采購設備自合同簽訂之日起20天內完成供貨。
2.5質量要求:本項目應符合國家或專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
2.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7資金來源:自籌。
2.8本次招標為預招標,招標結果生效條件:本項目須通過華能甘肅公司內部投資決策同意,并接到買方正式書面通知后,合同方可生效。上述約定的最終解釋權歸招標人/買方所有,各潛在投標人的實質性參與,即認為是對上述約定的響應及認可。若本項目決策未通過,本次招標結果自動失效,不對招投標雙方形成約束,風險情況請各投標人自行評估。各投標人因招投標過程中,產生的各項成本由各投標人自行承擔,若各投標人報名參與本次招投標活動,視為已承諾自愿承擔本次招投標過程中產生的各項費用。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條款
3.1.1投標人須為合格供應商,且不處于供應商暫停投標的期限內。。
3.2 專項條款
3.2.1資格能力要求:投標人通過質量管理體系認證、環境管理體系認證、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認證。
3.2.2業績要求:投標人近5年(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之日為準)具有至少1項安穩裝置(所投產品)供貨業績(上述業績需提供合同掃描件或竣工驗收報告,否則按無效業績處理)。
3.2.3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2.4本次招標接受代理商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1年10月31日9時00分起至2021年11月5日17時00分止。
招標文件費:招標文件每標段售價8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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