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灣示范區外北岸河護岸工程施工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通州灣示范區外北岸河護岸工程(項目名稱)已由江蘇省通州灣江海聯動開發示范區行政審批局 (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以通州灣行審批[2021]137號(批文名稱及編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江蘇通州灣投資開發 ,建設資金來自 財政 ,項目出資比例為 100%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2.1.1建設 本次擬對外北岸河南岸單側實施護岸并對河道進行疏俊,擬建護岸總長3261米。
2.1.3合同估算價及標段劃分:本工程共分一個標段,標段劃分如下:施工圖所示的通州灣示范區外北岸河護岸工程。
2.1.4工期要求:
本項目施工總工期為180 日歷天(具體開工時間以發包人簽發的開工通知書為準),具體工期要求如下:
計劃開工日期: 2021年11月;
計劃竣工日期: 2022年5月。
2.1.5 質量要求: 合格
2.2招標范圍:主要工程內容為河道疏浚、新建護岸,詳見施工圖紙及工程量清單所示所有內容。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參加投標的施工單位必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和以下資質:水利水電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施工資質;
3.2參加投標的本工程項目經理須具備水利水電工程二級及以上建造師資質,并同時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證)。
3.3擬派建造師(本工程
3.4企業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并取得省、部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3.5企業業績要求:投標人近5年(2016年8月1日至今,以竣(完)工驗收時間為準)具有從事過單項合同價在450萬元及以上的河道護岸等類似水利工程施工經歷(提供業績證明材料:須同時提供中標通知書、施工合同及竣(完)工驗收鑒定書材料,缺一不可。竣(完)工驗收鑒定書須具有建設單位公章。) 3.6三類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要求:企業法定代表人(A類)、專職安全員(C類)須具備水利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3.7信用等級要求:投標人信用等級須江蘇省水利廳評審為C級及以上(信用等級相關規定見:江蘇水利網 /art/2021/5/19/art_42984_9819748.html,未列入“2020年度江蘇省水利工程建設從業單位履約考核信用等級及賦分值的公布”名錄的從業單位,進入南通市水利工程建設市場進行招投標活動,信用等級初定為B級。 3.8擬派
(一)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體工程已完成。 (二)通過水下(泵站機組啟動、河道通水)驗收。 (三)通過合同完工驗收。 (四)工程具備合同完工驗收條件,已向建設單位提出合同完工驗收申請,并經建設單位確認。 (五)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超過120天(含)。 注:在建工程是指在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項目擔任
3.9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10本工程采用資格后審方式,以下條件屬于資格審查的必要合格條件: (1)具有獨立訂立合同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未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 (3)企業及其法定代表人、擬派
(4)企業沒有因騙取中標或者嚴重違約以及發生重大工程質量、安全生產事故等問題被列入嚴重不良行為記錄,并在公示期內的(以江蘇省水利廳公告為準,具體按《江蘇省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誠信管理暫行辦法》執行); (5)企業的資質類別、等級和
(7)與南通沿海開發集團 及其下屬子公司未發生過法律糾紛或發生法律糾紛處理完成后已滿兩年; (6)資格證明文件中的重要內容沒有失實或者弄虛作假。 未盡之處具體詳見“評標辦法”中的“資格審查標準”。 4.1招標文件獲取時間為:2021年10月31日至2021年11月10日 9 時30分; 4.2招標文件 5.1 投標截止時間為 : 2021 年11月 10日 9 時 30 分。 5.2逾期送達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進行資格審查,資格評審標準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標采用 □綜合評估法 □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 ?合理低價法 ,評標標準和方法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4. 招標文件的獲取
5. 投標截止時間
6. 資格審查
7. 評標方法
8.
項目 聯系人:李楊
咨詢電話:010-51957458
傳真:010-51957412
手機: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備注:欲購買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注冊網站并繳納因特網技術服務費后,查看項目業主,招標公告并下載資格預審范圍,資質要求,招標清單,報名申請表等。為保證您能夠順利投標,具體要求及購買標書操作流程按會員區招標信息詳細內容為準,以招標業主的解答為準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