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忠市精神衛生康復中心項目施工總承包及監理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次招標項目吳忠市精神衛生康復中心項目已由吳忠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吳發改審發〔2021〕81號文件批準建設,建設資金為中央預算內補助資金、地方財政配套及自籌, 寧夏國際招標咨詢集團 (招標代理機構)受招標人委托負責本工程的招標事宜。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
2.2招標編號:GZ2-21-10-379/G 2.3項目概況:項目總建筑面積8000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積760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積398平方米。新建精神康復樓、住院樓、連廊以及室外污水處理設施、消防、道路硬化等相關附屬配套工程。其中精神康復樓主要設置睡眠治療室、心理咨詢評估室、精神診室、睡眠門診、腦電圖室、心電圖室、B超室等業務用房。住院樓主要設置體感音樂康復治療室、舞蹈治療室、認知矯正治療室、森田治療室等康復治療區、以及康復病房、隔離病房等住院病房區。連廊主要設置餐廳、活動室、中心機房等配套用房。 2.4建設 2.5招標范圍: 一標段:吳忠市精神衛生康復中心項目施工總承包。具體范圍:招標文件、施工圖紙及工程量清單范圍內的所有內容。 二標段:吳忠市精神衛生康復中心項目監理。 2.6標段劃分:本次招標僅劃分為兩個標段。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一標段:投標人須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同時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須具備建筑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外省企業須具備建筑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且未擔任其它在建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 二標段: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房屋建筑工程專業監理丙級及以上資質,并在人員、試驗檢測儀器設備方面具有相應的監理能力。 3.2通過“信用中國”網站( )查詢投標人是否為失信被執行人,并限制失信被執行人參與此次投標。 3.3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招標項目投標。 3.4本次招標一、二標段均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21年10月22日起至2021年10月28日18時00分 下同)登錄 (以下簡稱“ ”)(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