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福電廠2022年脫硫石膏銷售公開招標項目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名稱為:永福電廠2022年脫硫石膏銷售公開招標,資金來源為自籌。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 2.1.1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
本次招標的范圍為:永福發電有限公司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2×320MW機組鍋爐運行產生脫硫石膏總量的100%份額,總計約15萬噸。
標段劃分如下:
標段1:上述時段所產脫硫石膏的33.33%份額,約5萬噸。以實際產量為準。
標段2:上述時段所產脫硫石膏的33.33%份額,約5萬噸。以實際產量為準。
標段3:上述時段所產脫硫石膏的33.33%份額,約5萬噸。以實際產量為準。
2.1.2項目概況
2.1.2.1 中標人需自行安排車輛至招標人石膏庫進行裝車提貨,完成每日中標份額承銷任務。投標人的報價僅針對脫硫石膏本身的價值和稅費。
2.1.2.2 脫硫石膏銷售量以招標方的實際產量為準;由于脫硫石膏是招標方電力生產的副產品,電力生產負荷是動態變化的,具有特殊性,因此招標方對脫硫石膏產量、質量不做任何承諾,投標方對此表示認可,并接受由此而帶來的風險。
2.1.2.3在合同期內,投標方應遵守招標方的相關管理規定及時裝運,不得以脫硫石膏各種質量問題或投標方庫滿作為理由拒絕裝運,應做到招標方石膏日產日清,并保持地面清潔,不得影響招標方正常電力生產,運輸的在途風險由投標方自行承擔。
2.1.2.4投標方安排一名項目經理常駐永福電廠,駐廠項目經理代表投標方與招標方對口部門日常工作銜接。投標方駐廠項目經理主要工作內容是:代表投標方與招標方對賬結算、簽收發函、現場管理、派發車輛等與脫硫石膏銷售有關的日常工作。駐廠項目經理情況投標方以正式委托書告知招標方,項目經理變更時也須以同樣方式告知招標方。
2.2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的獨立企事業法人,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
(2)自有或租用不少于2千噸脫硫石膏的存儲庫,提供產權或租賃等證明。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16年10月至投標截止日,投標人至少具有銷售或使用脫硫石膏的證明材料,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日期、供貨范圍等信息。
【4】信譽要求:/
【5】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資質業績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本項目接受代理商投標。(1)一個制造商對同一品牌同一型號的設備/材料,僅能委托一個代理商參加同一標包投標;(2)同一品牌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時參與同一標包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購標前必須完成供應商注冊,
4.2購標途徑:已完成注冊的投標人請在線完成招標文件的購買。
4.3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1-09-27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1-10-08 16: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