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所在地區:甘肅省蘭州市
本酒泉發電有限公司石灰石采購,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招標人為甘肅能源開發有限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酒泉發電有限公司石灰石采購進行公開招標。
項目概況:酒泉發電有限公司石灰石采購,并負責卸車到指定地點。
招標范圍:石灰石采購,石灰石 (化學成分):碳酸鈣(CaCO3)≥90%;氧化鈣(CaO)≥51%;氧化鎂(MgO)≤2%;酸不溶物含量≤3.5%;物理性質:石子粒徑石子粒徑5-10mm; 外觀:石灰石表面干燥,顆粒大小均勻,無油污、泥土等雜物粘附。石灰石料堆中應無雜物混淆。將符合品質要求的石灰石運輸至華能酒泉發電有限公司指定卸車地點并卸車。采購數量50000噸。
交貨期:2021年10月15日至2022年12月31日(石灰石數量送完為止)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內;
(3)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鑒定部門認定的因其產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中同時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業績要求: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具有一個及以上供貨總量在50000噸以上的石灰石供貨業績。業績認定以合同復印件為準,復印件含封面、供貨范圍、供貨數量、簽字頁、使用單位聯系人及聯系方式等。
3.2.2資質要求:投標人可以為生產企業或代理商;如為生產商,需提供有效的采礦證和安全生產許可證;如為代理商,需提供所投產品的生產商的代理授權書和生產商的采礦證及安生生產許可證;
3.2.3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3.2.4 本項目接受代理商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