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投標人應具備國家建設主管部門核發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且在有效期內;
3.2.2投標人近5年(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之日為準)具有至少3項新能源項目施工業績,且所提供業績合同的總裝機容量不少于50MW(附業績合同掃描件,業績合同掃描件應包含簽訂日期、雙方簽字頁、容量等級等內容,否則視為無效業績)。
3.2.3本次招標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聯合體或代理參與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獲取時間:從2021年9月9日9時00分起至2021年9月17日17時00分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