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老壩港濱海新區金港學校新建工程
一期EPC工程總承包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海安市老壩港濱海新區金港學校新建工程(項目名稱)已由海安市行政審批局批準建設,批文號為海行審投資【2021】234號,項目業主為海安市老壩港濱海新區管理委員會,建設資金來自財政(資金來源),項目出資比例為1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一期EPC工程總承包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2.1.1建設
2.1.2建設規模:海安市老壩港濱海新區金港學校新建工程一期EPC工程總承包位于海安市濱海新區,小學按6軌小學建成;建筑總面積(含地下建筑)約2.1萬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價:約 11500 萬元。
2.1.4工期要求:總工期要求:300日歷天。計劃開工日期: 2021年10 月 24日,計劃竣工日期:2022年8月20日(具體開工日期以監理人發出的開工通知中載明的開工日期起算);
(含擴初設計優化、各專業施工圖設計并通過建設單位確認、施工圖審圖、消防審圖、裝修圖紙審圖等;含安監、質監、施工許可證等手續辦理;施工現場準備、工程施工并通過竣工驗收,各項環境檢測)。
2.1.5 質量要求:
設計要求的質量標準:按國家、江蘇省和地方各級政府有關學校設計技術最新規范、標準、規程,同時滿足本招標文件附件《技術標準和質量要求》的要求并通過審圖;綠色建筑設計標準達到二星,取得綠色建筑設計及運行標識,并通過施工圖合格審查。施工圖設計須滿足裝配式部件生產、工程施工、建設管理、質量監督及竣工備案要求。
物資采購要求的質量標準:工程所有物資(設備、構配件等)采購質量需符合有關標準規范的要求,合格率達到100%。
施工要求的質量標準:施工質量符合設計圖紙及國家有關標準規范要求,工程質量達到國家及行業現行施工驗收規范合格標準。
2.1.6創優要求:本項目創南通市優質工程獎(紫瑯杯)。
2.2招標范圍:海安市老壩港濱海新區金港學校新建工程一期EPC工程總承包,主要工程內
容:
1)設計:除二期土建工程以外的所有工程設計,包括擴初設計優化(含設計概算)、單體工程各專業的施工圖設計(建筑、結構、室內裝修、幕墻、鋼結構、電氣、給排水、強弱電、暖通、智能化、空調(多聯機及柜機、掛機)、消防、太陽能、地下停車場、電梯、窗簾、智慧黑板、講臺等設備及材料等)、 室外所有配套工程設計(室外給水、室外消防、室外雨污水、供配電管道、室外強弱電、道路、景觀、綠化、升旗臺、入口大門、圍墻、田徑場及其余運動場地、亮化、停車位、化糞池、門衛室等)、地下室的基坑支護和降水施工圖等;相關報告文件編制、圖審報審及設計交底、施工過程中設計技術跟蹤服務、一切有關本項目的設計及施工圖深化設計,并完成本工程所有審圖過程中相關資料及對應的工程范圍內的相關設計及施工圖變更設計,招標人保留對設計范圍調整的權利。
2)施工:一期工程土建及一期、二期所有室外配套的施工以及缺陷責任期內的保修等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六通一平(含場地平整、坑塘處理、施工臨時圍墻、主干道到施工場地臨時便道的施工等);基坑圍護;土建及安裝工程(建筑、結構、幕墻、鋼結構、電氣、給排水、強弱電、消防、地下停車場、電梯等);室外配套工程(室外給水、室外消防、室外雨污水、供配電(含外線、變電設備)、室外強弱電、道路、升旗臺、入口大門、圍墻、運動場地、停車位、化糞池、門衛室等)、其中,二期室外配套的室外雨污水預留接口或井、室外消防預留接口或井、室外強弱電埋管。全部工程通過相關部門的各項專業驗收和工程竣工驗收,全部竣工驗收資料移交給招標人。
3)室內裝修、智能化專業(包含校園智能化系統)、通風空調(含地下室通風)、景觀綠化、亮化以專業工程以暫估價形式列入本次招標范圍,后續由發包人組織專業工程招標。
手續辦理:包括但不限于負責辦理工程前期手續、開工、施工過程(封路相關的交通部門的施工手續) 及驗收交付、水電氣開戶,直至工程竣工驗收備案合格并取得產權證所需的各項手續。最終施工承包范圍以招標人審核確認,并經圖審合格的施工圖為準,同時招標人保留對上述所列內容作調整的權利,中標人須無條件服從招標人的調整,予以配合,且不得據此提出任何索賠要求。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本項目為工程總承包項目,工程總承包企業的資格要求如下: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同時具備①、②資質,并在投標人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工程總承包能力。
①設計資質:工程設計綜合資質甲級或建筑行業設計甲級或建筑行業(建筑工程)專業設計甲級資質;
②施工資質: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
3.2財務要求:財務狀況良好,全部財產未被接管、未凍結、未破產。
3.3 投標人擬派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設計負責人、施工負責人應具備的資格要求:
3.3.1擬派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應當具有建筑工程壹級注冊建造師資格,且具有有效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 證)或國家一級注冊建筑師。
擬委派的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可由施工
3.3.2投標申請人擬委派的設計負責人必須具有國家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 3.3.3投標申請人擬委派的施工負責人必須具有建筑工程壹級注冊建造師資格,且具有有效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 證)。
3.4 投標人及擬派總承包項目經理等應具備其他要求: 3.4.1業績要求:施工
注:公共建筑是指:包含辦公建筑(包括寫字樓、政府部門辦公室等),商業建筑(如商場、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娛樂場所等),科教文衛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醫療、衛生、體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郵電、通訊、廣播用房)以及交通運輸類建筑(如機場、高鐵站、火車站、汽車站等),不含酒店式公寓或公寓式酒店,不含民用住宅中涉及公共建筑部分。 3.4.2自2019年9月01日以來,企業和擬派總承包項目經理沒有因串通投標、弄虛作假、以他人名義投標、騙取中標、轉包、違法分包等六種違法行為受到建設等有關部門行政處罰的; 3.4.3自2020年9月01日以來,企業沒有無正當理由放棄中標資格(不含
3.4.4自2021年06月01日以來,企業沒有因拖欠工人工資被招標項目所在地省、市、縣(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批評的。 3.4.5投標人或者擬派
3.5投標人不得有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項規定的情形。 3.6此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聯合體牽頭人應具備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聯合體成員單位應具備工程設計綜合資質甲級或建筑行業設計甲級或建筑行業(建筑工程)專業設計甲級資質。還應遵守以下規定: (1)聯合體各方應按招標文件提供的格式簽訂聯合體協議書,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各方權利義務; (2)聯合體各成員單位應當具備與聯合體協議中約定的分工相適應的施工資質和施工能力; (3)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在同一標段中投標; (4)聯合體各方必須指定牽頭人,授權其代表所有聯合體成員負責投標和合同實施階段的主辦、協調工作,并應當向招標人提交由所有聯合體成員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授權書; (5)招標人要求投標人提交投標保證擔保的,應當以聯合體各方或者聯合體中牽頭人的名義提交投標保證擔保。以聯合體中牽頭人名義提交的投標保證擔保,對聯合體各成員具有約束力。 同時應滿足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 1.4.2 項的規定,即:投標人可組成聯合體投標應明確牽頭人,聯合體組成單位不得超過兩家。申請人為聯合體的,其聯合體成員不得再與其他單位組建新的聯合體申請人同時參與本項目的投標。 3.7根據省廳《關于建筑業企業資質動態監管不合格企業參加招投標相關事宜的復函》蘇建函建管【2019】233號的規定,投標人某項被核查為不達標的資質,不得參加該資質的招投標、合同要素歸集等經營活動。 3.8其他:a.授權委托書;b.因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各地社保繳納政策已發生變化,投標時不需提供社保繳納查詢情況,只須提供授權委托代理人、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設計負責人、施工負責人的有效勞動合同、投標人承諾授權委托代理人、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設計負責人、施工負責人的為本單位正式員工,若提供與事實不符的承諾,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4.1 招標文件獲取時間為:2021年9月 8日至 2021年10月9 日; 4.2招標文件 5.1 投標截止時間為 :2021年10月9日9時00分。電子投標文件遞交的信息系統為南通市 平臺。 5.2逾期送達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進行資格審查,資格評審標準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 本此招標的評標辦法采用 綜合評估法(評定分離)確定中標人,具體的評標標準和方法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 8.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5. 投標截止時間
6.資格審查
7. 評標方法
項目 聯系人:李楊
咨詢電話:010-51957458
傳真:010-51957412
手機: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備注:欲購買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注冊網站并繳納因特網技術服務費后,查看項目業主,招標公告并下載資格預審范圍,資質要求,招標清單,報名申請表等。為保證您能夠順利投標,具體要求及購買標書操作流程按會員區招標信息詳細內容為準,以招標業主的解答為準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