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所在地區:內蒙古自治區
1. 招標條件
滿洲里達賚湖熱電有限公司至滿洲里地區長距離供熱改造工程熱網首站化學制水設備采購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來源為企業自籌,招標人為內蒙古東部能源有限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招標方式為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滿洲里達賚湖熱電有限公司至滿洲里地區長距離供熱改造工程熱網首站化學制水設備采購,包括全自動纖維過濾器、超濾裝置、反滲透裝置、變頻水泵、高壓泵以及附屬管道、閥門等物資,詳見招標文件。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生產經營正常且具備合同履約能力;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內;
(3)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鑒定部門認定的因其產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資質要求:投標人應具有有效的質量管理體系、環境管理體系認證證書(證書應能從相關網站查詢,否則視為無效)。
3.2.2 業績要求:投標人提供近五年來(自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類似水處理系統設備2份及以上供貨業績合同,需提供相關業績合同或發票的掃描件,否則按無效業績處理。
3.2.3 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3.2.4 本項目接受代理商投標,投標人為代理商的,應提供所投設備制造廠商(進口設備要求獲得制造商或國內總代理)出具的對本項目的授權。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1年09月02日9時00分起至2021年09月09日17時00分止(北京時間,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