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朔公司神朔線劉家溝、陰塔、韓家樓變配電所預防性試驗項目公開招標項目(第3次)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名稱為:包神鐵路神朔公司神朔線劉家溝、陰塔、韓家樓變配電所預防性試驗項目公開招標,資金來源為自籌。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 該項目共劃分一個標段。項目概況:神朔線劉家溝、陰塔、韓家樓牽引變電所一次、二次設備預防性試驗項目。其中劉家溝牽引變電所與35KV變電所合建,陰塔牽引變電所與10KV配電所合建。項目地點:神朔鐵路劉家溝、陰塔、韓家樓變配電所。招標范圍:神朔線劉家溝、陰塔、韓家樓牽引變電所一次、二次設備預防性試驗。
2.2其他:服務期限:合同簽訂后180天。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國家能源部門頒發的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承試類三級及以上,提供有效的證書掃描件。
(3)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中國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頒發的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證書。(附《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證書附表》,附表檢驗檢測能力范圍需包含:電力變壓器、電抗器及消弧線圈、互感器、真空斷路器、六氟化硫斷路器、隔離開關、負荷開關及高壓熔斷器、套管、懸式絕緣子和支柱絕緣子、電力電纜線路、電容器、避雷器、二次回路、繼電保護和安全自動裝置、接地裝置)。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16年7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已完成的AT供電方式牽引變電站電氣設備試驗或包含AT供電方式牽引變電站電氣設備試驗的建設工程合同業績2份。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用戶證明及增值稅發票。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日期、服務范圍;對應的付款增值稅發票掃描件一張,須包含項目名稱、付款方、收款方;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或合同甲方或第三方權威機構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或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已完成履約的材料。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7】設備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資質業績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購標前必須完成供應商注冊
4.2購標途徑:已完成注冊的投標人請在線完成招標文件的購買。
4.3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1-09-02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1-09-07 16: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