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廣東第一批框架招標(售電管理裝置、數據轉發裝置等物資)(二次招標)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0002200000082705)
2021年度廣東第一批框架招標(售電管理裝置、數據轉發裝置等物資)(二次招標)(招標編號:0002200000082705),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來源為自籌資金,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招標項目所在地區:廣東省。
一、項目信息
1.1.項目
1.2.招標編號:0002200000082705
1.3. 集團采購范圍的,招標人(甲方)有權解除本框架協議,并不承擔違約責任。
5.如本框架招標結果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各直屬單位在本單位的上一框架招標結果未結束,則該單位自本單位上一框架招標結果結束之日起執行集中采購框架結果。
6.框架協議終止后,招標人不再對下屬各單位上報的需求計劃進行分配批復。
7.投標人參與本項目投標,必須充分認識和無條件承擔上述風險,對于框架結果有效期內出現履約及其他問題,將依法追究投標人責任。當出現下列情況時,招標人有權對中標人實行處罰:
(1)在框架招標有效期內,中標人放棄中標(分配)資格的,按照《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供貨商失信扣分管理實施細則》進行處理。
(2)中標人出現拒簽合同、質量不合格等違約情況或中標人出現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等情況,并按照《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供貨商失信扣分管理實施細則》進行扣分處理。
8.當所有中標人均無法滿足供貨要求放棄中標資格的,招標人有權提前終止本次框架招標結果,并同時啟動新一輪框架招標。
9.潛在供應商投標則視為知悉和認可招標人的上述安排,并愿意遵守。
10.中標單位的投標單價乘以實際需求數量得出訂單合同的金額。
11.上述框架協議有效期的相關條款與《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標準貨物框架采購合同文本(框架協議)》等文件不一致的,按上述條款執行,招標人與中標人簽訂合同時應另作補充約定。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通用資格: | |
通用資格要求 | |
序號 | 內容 |
1 | 投標人不得直接或間接地與 |
2 | 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投標人,不得同時參加同一標包的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或高級管理人員同時在參與投標的其他單位任職的。 |
3 | 若投標人被暫停投標資格的,在截標前必須通過的驗證并恢復投標資格(暫停和恢復投標資格以網、省公司正式發文為準)。 |
4 | 根據《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供貨商失信扣分管理實施細則》和《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供應鏈監督管理辦法》,被實施不接受投標或市場禁入處理的供應商,在處理期限內尚未完成評標的,作否決投標處理,尚未發出中標通知書或成交通知書的,作取消中標或成交資格處理。 |
5 | 投標人沒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
6 | 沒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
7 | 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