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所在地區:內蒙古自治區通遼市
1. 招標條件
經安50MW“風光儲充”示范性項目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招標人為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蒙東分公司。本工程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經安50MW“風光儲充”示范性項目位于內蒙古自治區通遼市奈曼旗大沁他拉鎮,項目建設規模50MW,其中風電32MW,光伏項目18MW,配置2MW/2MWh儲能裝置、配套三座汽車充電裝置,新建1座35kV開閉站。項目所發電量經3回集電線路接入新建開閉站,經過 1 回 約0.5公里35kV 地埋電纜線路接入內蒙古(奈曼)經安有色金屬材料有限公司 220kv 總降變電站(220kV英特變) 35kV 側。
范圍:本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本次招標為其中的:開閉站工程施工總承包標段。(具體施工范圍見附件7:施工合同的范圍與內容)
計劃工期:2021年9月5日-2021年12月30日(具體開工日期以建設單位通知為準)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或者經營異常名錄;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投標人應具備國家建設主管部門核發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或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且在有效期內;
3.2.3 投標人近 3 年( 2018 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之日為準)具有至少4項類似本標工程施工業績(施工性質應包含電力建筑),單項合同金額不低于 1500 萬。(上述業績需提供合同掃描件或竣工驗收報告,否則按無效業績處理);
3.2.4 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須取得建設部頒發的壹級注冊建造師(機電工程或建筑工程專業)資格證書和省級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并具備5年以上施工現場管理經驗;同時必須為本公司的在職正式員工,并提供完整的證明材料;近 3 年( 2018 年1月1日至今)以項目經理身份完成過類似工程,須附公司任命文件復印件、或合同復印件或掃描件(如果能證明),否則按無效業績處理。
3.2.5 本次招標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聯合體或代理參與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