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物聯網設備框架協議采購采購公告
1. 采購條件
本2021年度物聯網設備框架協議采購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采購人為各相關電廠。本項目已具備采購條件,現對物聯網設備框架協議采購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采購范圍
2.1 建設地點:各需求電廠;
2.2 規模:根據集團公司數字倉庫推廣實施工作安排,現已在45家電廠上線實施,2021年計劃新推廣67家電廠,第一批推廣單位13家已經上線完成,剩余未實施單位54家。為了提高物聯網設備采購效率、降低采購成本,現擬開展集團公司2021年度物聯網設備框架協議采購工作,框架協議有效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年。
序號 |
區域公司 |
推廣單位 |
計劃批次 |
1 |
新能源河北分公司 |
海興風電 |
第二批 |
2 |
新能源河北分公司 |
秦皇島風電 |
第二批 |
3 |
新能源河北分公司 |
淶源風電 |
第二批 |
4 |
新能源河北分公司 |
樂亭風電 |
第二批 |
5 |
新能源河北分公司 |
承德風電 |
第二批 |
6 |
新能源河北分公司 |
尚義風電 |
第二批 |
7 |
新能源河北分公司 |
懷來風電 |
第二批 |
8 |
新能源河北分公司 |
唐山豐南風電 |
第二批 |
9 |
甘肅分公司 |
靖遠電廠 |
第二批 |
10 |
南方分公司 |
東莞燃機電廠 |
第二批 |
11 |
北方公司 |
呼和浩特熱電廠 |
第二批(二維碼方案) |
12 |
北方公司 |
豐鎮電廠 |
第二批(二維碼方案) |
13 |
北方公司 |
錫林郭勒電廠 |
第二批(二維碼方案) |
14 |
北方公司 |
上都電廠 |
第二批(二維碼方案) |
15 |
北方公司 |
興安熱電廠 |
第二批(二維碼方案) |
16 |
山東分公司 |
辛店電廠 |
第二批(二維碼方案) |
17 |
東北分公司 |
營口電廠 |
第三批 |
18 |
東北分公司 |
營口熱電廠 |
第三批 |
19 |
東北分公司 |
丹東電廠 |
第三批 |
20 |
東北分公司 |
大連電廠 |
第三批 |
21 |
東北分公司 |
大連第二熱電廠 |
第三批 |
22 |
東北分公司 |
仙人島熱電 |
第三批 |
23 |
山東分公司 |
濟寧電廠 |
第三批 |
24 |
山東分公司 |
白楊河電廠 |
第三批 |
25 |
山東分公司 |
嘉祥電廠 |
第三批 |
26 |
山東分公司 |
曲阜熱電廠 |
第三批 |
27 |
山東分公司 |
濟寧華源熱電 |
第三批 |
28 |
山東分公司 |
濟南黃臺電廠 |
第三批 |
29 |
山東分公司 |
煙臺電廠 |
第三批 |
30 |
山東分公司 |
臨沂電廠 |
第三批 |
31 |
山東分公司 |
聊城熱電廠 |
第三批 |
32 |
山東分公司 |
濟寧運河電廠 |
第三批 |
33 |
山東分公司 |
眾泰電廠 |
第三批 |
34 |
山東分公司 |
沾化熱電廠 |
第三批 |
35 |
山東分公司 |
青島熱電廠 |
第三批 |
36 |
河南分公司 |
中原燃氣電廠 |
第三批 |
37 |
河南分公司 |
洛陽熱電廠 |
第三批 |
38 |
河南分公司 |
澠池熱電廠 |
第三批 |
39 |
河南分公司 |
安陽熱電廠 |
第三批 |
40 |
重慶分公司 |
重慶清潔能源分公司 |
第三批 |
41 |
湖南分公司 |
湖南連坪風電 |
第三批 |
42 |
湖南分公司 |
湖南湘祁水電 |
第三批 |
43 |
湖南分公司 |
湖南蘇寶頂風電 |
第三批 |
44 |
湖南分公司 |
湖南桂東風電 |
第三批 |
45 |
蒙東公司 |
伊敏煤電公司 (電廠、露天礦、物資供應處) |
第三批 |
46 |
北方公司 |
龍源電力公司 |
第三批 |
47 |
北方公司 |
高頭窯煤礦 |
第三批 |
48 |
北方公司 |
達拉特電廠 |
第三批 |
49 |
華北分公司 |
北京熱電廠 |
第三批 |
50 |
華北分公司 |
楊柳青熱電廠 |
第三批 |
51 |
華北分公司 |
天津IGCC |
第三批 |
52 |
華北分公司 |
天津臨港燃機 |
第三批 |
53 |
瀾滄江公司 |
云南滇東電廠 |
第三批 |
54 |
瀾滄江公司 |
云南雨汪電廠 |
第三批 |
注:2021年度剩余未實施的54家電廠計劃分為兩批次實施上線,分別為第二批16家,第三批38家,除第二批中6家單位已選定二維碼方案,本框架協議采購項目擬針對剩余48家單位由其根據項目實際需求和倉庫環境自主確定物聯網方案選型(采購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對推廣單位名單進行調整)。
2.3 建設工期:/;
2.4 標段劃分:擬分1個標段;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生產經營正常且具備合同履約能力;
(2)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內;
(3)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鑒定部門認定的因其產品引起的重大質量事故;
(4)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中同時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業績要求:自2018年1月1日(以簽訂合同時間為準)至今,投標人應具有至少3項物聯網相關硬件合同供貨業績(單項合同供貨范圍應至少包含RFID手持終端、RFID標簽、RFID讀寫器其中一項硬件,合計的供貨范圍應至少覆蓋RFID手持終端、RFID標簽、RFID讀寫器三項硬件),且累計合同金額在100萬元以上(提供合同原件的掃描件,應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頁、清晰顯示供貨范圍頁和合同蓋章簽字頁,如提供的業績證明材料不能清晰分辨上述業績要求內容,按無效業績處理);
3.2.2資格能力要求:無;
3.2.3國家規定的其他條件(如國家強制性行業要求、資格條件等);
3.2.4 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3.2.5本項目接受代理商投標。
4. 采購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1年7月26日9:00起至2021年8月2日17: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