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渡河沙坪一級水電站下游河道治理工程公開招標項目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名稱為:大渡河沙坪一級水電站下游河道治理工程公開招標,招標人為大渡河流域水電開發(fā)有限公司枕沙水電建設管理分公司,項目單位為:大渡河流域水電開發(fā)有限公司枕沙水電建設管理分公司,資金來源為自籌。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 2.1.1 項目概況
沙坪一級水電站位于四川省樂山市金口河區(qū)境內,壩址位于野牛河河口上游約1km處的大渡河干流上,距上游金口河區(qū)約7km,是大渡河干流水電規(guī)劃的22個梯級水電站中的第20級沙坪梯級水電站的第一級,上接枕頭壩二級水電站,下鄰沙坪二級水電站。電站位置靠近四川腹地,距成都和樂山直線距離分別約176km和60km,交通里程分別約237.5km和111.5km。現有G245國道可達壩址區(qū)右岸,對外交通便利。成昆鐵路從壩址左岸以明線形式經過。
沙坪一級水電站采用河床式開發(fā),開發(fā)任務為發(fā)電,為二等大(2)型工程。電站總庫容2123萬m3;正常蓄水位577.00m,相應庫容為1867萬m3;調節(jié)庫容為491萬m3,具有日調節(jié)性能。電站總裝機容量360MW,與雙江口、瀑布溝聯合運行,保證出力119MW,多年平均發(fā)電量為16.35億kWh。供電范圍為四川電網。
下游河道治理長約1745m,平均拓挖深度約3m~4m,較天然尾水增加裝機90MW。河道治理段典型斷面底寬80m、縱坡綜合坡比0.07%,整治斷面采用復式梯形斷面,邊坡坡比1:1.5~1:2,為防止對整治后的河道沖刷后影響邊坡穩(wěn)定,以致影響成昆鐵路、G245國道等,對邊坡進行支護。壩址下游左岸為金河工業(yè)區(qū),沿河擋墻外側布置混凝土護坡及混凝土防沖樁墻防護,防沖樁墻墻外側布置大塊石和高合金鋼網石兜護腳。為防止淘刷及失穩(wěn)破壞,壩址下游右岸局部覆蓋層坡腳布置混凝土護坡及混凝土防沖樁墻防護,防沖樁墻墻外側布置高合金鋼網石兜護腳。
2.1.2招標范圍:
本次招標的工作范圍主要為閘壩下游河道“閘下0+190.00”至“渠1+750”區(qū)間內河床和兩側岸坡的開挖、支護及岸坡坡腳防護工程的施工,河床左岸僅對成昆鐵路以下邊坡進行處理,河床右岸僅對G245國道以下邊坡進行處理。
主要工作內容包括土石方開挖(含水下土方開挖)、錨桿、錨筋樁、排水孔、噴混凝土、貼坡混凝土、混凝土防沖樁墻、大塊石護腳、高合金鋼網石兜護腳、預制四面體護腳,以及為滿足以上工程施工需要而實施的施工便道、施工風、水、電架設、水流控制等所有臨時輔助工程。
2.1.3計劃工期:
本合同工程計劃于2021年10月15日進場,11月1日開工,2025年5月31日完工,汛期(6月1日至10月31日)不施工,合同總工期43個月。
2.2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資質條件和業(yè)績要求:
【1】資質條件:(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國家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主管部門頒發(fā)的有效的港口與航道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或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
(3)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4)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質量、環(huán)境、職業(yè)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證書。
【2】財務要求:/
【3】業(yè)績要求:投標人近10年來(2011年7月至投標截止日)須具有獨立承擔過河道疏浚等類似工程項目(單個合同清淤工程量40萬m3以上,含40萬m3)施工業(yè)績。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yè)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日期、合同范圍等信息;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的材料。
【4】信譽要求:/
【5】項目經理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項目經理國家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有效的一級注冊建造師(港口與航道工程或水利水電工程專業(yè))證書和有效的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同時提供由社保局出具的2021年1月至2021年6月期間繳費證明。
(2)近10年來(2011年7月至投標截止日)須具有擔任過河道疏浚等類似工程項目(清淤工程量40萬m3以上,含40萬m3)施工的項目經理或項目副經理工作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經理業(yè)績的證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體現工程名稱、項目經理/副經理、竣工/投運時間及單位名稱)。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技術負責人:(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技術負責人持有的高級工程師及以上技術職稱證書。同時提供由社保局出具的2021年1月至2021年6月期間繳費證明。
(2)近10年來(2011年7月至投標截止日)具有擔任過河道疏浚等類似工程項目(清淤工程量40萬m3以上,含40萬m3)施工的總工程師或副總工程師或技術負責人工作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技術負責人業(yè)績的證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或企業(yè)文件等有蓋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體現工程名稱、總工程師/副總工程師/技術負責人、竣工/投運時間及單位名稱)。
安全負責人:投標人須提供擬任安全部門負責人有效的《安全管理人員資格證》C證。同時提供由社保局出具的2021年1月至2021年6月期間繳費證明。
質量負責人:/
【7】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資質業(yè)績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購標前必須完成供應商注冊。
4.2購標途徑:已完成注冊的投標人請在線完成招標文件的購買。
4.3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1-07-23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1-07-28 16: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