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公司包頭化工建筑垃圾、建筑廢土清運處理框架協議公開招標項目(第2次)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名稱為:化工公司包頭化工建筑垃圾、建筑廢土清運處理框架協議公開招標,招標人為包頭煤化工有限責任公司,項目單位為:包頭煤化工有限責任公司,資金來源為自籌。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 2.1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
包頭煤化工有限責任公司位于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哈林格爾鎮西南的九原工業園區神華科技園1號,距包頭市昆都侖區約17 公里。廠址北鄰包頭市南繞城公路和包蘭鐵路,距南繞城公路50 米,距包蘭鐵路約400米。
本項目主要負責國能包頭煤化工有限責任公司建筑垃圾、建筑廢土清運處理。
主要工作內容:負責包頭煤化工有限責任公司工廠內建筑垃圾的清運(不包括危廢品的清運、處理),并按照國家環保法的相關要求及包頭市環衛部門指定地點進行填埋處理。
2.2服務期限:2021年8月15日至2024年8月14日 ,共三年。
服務地點:內蒙古包頭市:包頭煤化工有限責任公司
2.2其他:內蒙古自治區或地方環衛主管部門出臺新的管理規定,影響合同繼續執行,投標方無條件服從業主對合同進行調整或終止合同。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應具有包頭市環衛部門或政府相關管理機構指定可進行垃圾填埋處理地點證明(附:政府或相關管理機構指定地點傾倒處理的協議書或合同)。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18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合同簽訂時間)投標人具有結算金額 30萬元(含)以上垃圾清運項目業績。(提供合同掃描件,必須包含范圍、合同簽訂時間、甲乙方蓋章頁,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業績證明文件為無效證明文件)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7】設備要求:/
【8】其他要求:/
<<<母子公司資質業績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購標前必須完成供應商注冊。
4.2購標途徑:已完成注冊的投標人請在線完成招標文件的購買。
4.3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1-07-20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1-07-26 16: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