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所在地區: 項目地址
1. 招標條件
本南城縣里塔鎮農(林)光互補光伏發電項目工程造價咨詢預招標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招標人為江西清潔能源有限責任公司。本工程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南城縣里塔鎮農(林)光互補光伏項目,位于江西省撫州市南城縣里塔鎮謝坊村、歐坊村、厚源村、里塔村,項目規劃占地面積約6400畝,場地海拔100~150m之間,規劃容量為25萬千瓦,配套2.5萬千瓦時儲能設施。
項目靜態投資103298.19萬萬元,單位造價為4128.20元/千瓦;動態總投資(含流動資金)為104180.73萬元,單位造價為4163.47元/千瓦。
項目工期:計劃2021年8月開工建設, 2021年11月并網發電。2021年12月全容量并網發電。
范圍:本招標項目劃分為一個標段,本次招標為其中的:華能南城縣里塔鎮農(林)光互補光伏發電項目工程造價咨詢。
服務期限:合同簽訂生效后,根據現場實際需要開始提供造價咨詢服務,至完成招標人規定的造價咨詢全部服務時間止。
生效條件:本項目通過華能集團公司備案。如果備案不通過,本次招標結果自動失效,不對招投標雙方形成約束,風險情況請各投標人自行評估。各投標人因招投標過程中,產生的各項成本由各投標人自行承擔,若各投標人參與本次招投標活動,視為已承諾自愿承擔本次招投標過程中產生的各項費用。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投標人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至少獨立承擔并完成2個及以上光伏工程的全過程造價咨詢服務業績,相關業績需提供合同掃描件(合同掃描件至少需提供首頁、簽字蓋章及能夠證明業績的頁面,同時須提供業績完成證明材料)。
3.2.2 項目負責人要求:/;
3.2.3 國家規定的其他條件(如國家強制性行業要求、資格條件等) ;
3.2.4本工程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1年07月07日 09時00分起至2021年07月12日 17時00分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