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有限責任公司生產數字化集中運行管理系統項目項目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名稱為:新能源有限責任公司生產數字化集中運行管理系統項目,招標人為國華能源投資有限公司,項目單位為:新能源有限責任公司,資金來源為自籌。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
新能源有限責任公司主營業務包括清潔能源項目開發及運營、氫能項目開發及運營、投資管理、產業基金,在國內外擁有68家全資、控股子公司,16家參股子公司,分布在我國23個省、市、自治區及澳大利亞和希臘等地。截至2020年底,國家能源集團新能源有限責任公司建成了77個風電場、23個光伏電站,裝機容量達1200萬千瓦,在全球新能源企業排名中位居第113位,在國內新能源開發企業中裝機規模排名第6位。2020年7月,國家能源集團新能源有限責任公司制定了新的戰略發展思路: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引領,圍繞國家“四個革命、一個合作”能源安全新戰略,深入貫徹落實集團公司“一個目標、三型五化、七個一流”總體發展戰略,以“創一流”為主線,堅持黨的領導、價值創造、創新驅動、產融結合,努力建設世界一流清潔能源投資運營商。
根據國家能源集團的“1357”戰略與“基石項目”建設要求,順應國家能源集團新能源有限責任公司未來5年新能源資產超20GW,支撐國家能源集團新能源有限責任公司創一流的目標。著力推進國家能源集團新能源有限責任公司新能源智慧管理、智能生產兩個方面的業務模式變革與數字化能力建設,加強新能源資產的總部一體化集中管控、一體化運營,提升管理效率;加快數據治理,集控系統建設,確保“基石計劃”數據準確可用,績效透明,實現數據驅動管理;做好故障預警、功率預測、電力交易與生產管理工作,實現智能化高效協同與閉環管理。
項目范圍
要實現整體項目目標,系統建設包含了場站側全面數據采集、區域側集中監控、總部側集運管理系統等,整個項目將分階段進行建設。本期項目招標范圍主要如下:
1、生產數字化集中運行管理系統(以下簡稱總部側集運管理系統)及基本應用,包含各類軟硬件系統;
2、總部側集運管理系統與區域側集控、場站側全面數據采集的統一管理及協調,統一所有數據標準和接口標準等形成整體標準,保證總體安裝進度、質量符合業主要求,負責總體聯調聯試及協助業主驗收;
3、負責實現總部側集運管理系統、區域側集控,與外部數據或系統互聯互通,包括但不限于國家能源集團ERP、集團SRM、電網公司、行業等各項數據、平臺、應用等;
4、總部側集運管理系統可作為第三方開發應用的開放性數據中臺,同時具備持續性新接入和新開發的能力;
5、總部側集運管理系統部分高級應用研發試點及上線;
6、編制總部側集運管理系統與區域側集控、場站側全面數據采集的通訊及網絡安全方案。
其他:項目實施要求系統在2021年8月具備上線運行能力,2021年10月系統完成整體數據接入上線試運行,實現初步驗收,2021年12月底完成整體系統終驗并穩定運行,項目質保期一年,合同運維期5年。
2.2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要求投標人需要具有CMMI三級及以上資質。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16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2個及以上的風電數據中臺(或大數據平臺、生產運營中心、集控中心)項目的合同業績,至少有1個合同業績不低于1000萬元,且均已成功投運1年及以上。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服務范圍、合同簽訂時間、甲乙方蓋章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已成功投運1年及以上的材料。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業績證明文件為無效證明文件。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要求項目負責人具備PMP項目管理認證資格,具有1個及以上新能源行業類似項目管理經驗(需提供資質證書、社保證明、合同或其他等業績證明材料)。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7】設備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資質業績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購標前必須完成供應商注冊。
4.2購標途徑:已完成注冊的投標人請在線完成招標文件的購買。
4.3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1-05-28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1-06-03 16:30:00。
4.4招標文件每套售價每標段(包)人民幣第1包10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