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廠#1-#7機組粉煤灰、爐渣銷售處置項目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
標段 |
項目內容 |
數量 |
備注 |
1 |
1-7號機粉煤灰 |
預計粉煤灰14萬噸,爐渣6萬噸 |
粉煤灰不提供暫存地,爐渣提供6000噸暫存地 |
1-5號機爐渣 |
|||
2 |
1-7號機粉煤灰 |
預計粉煤灰14萬噸,爐渣5萬噸 |
粉煤灰不提供暫存地,爐渣提供6000噸暫存地 |
6-7號機爐渣 |
|||
3 |
1-7號機粉煤灰 |
預計粉煤灰10萬噸 |
粉煤灰不提供暫存地 |
4 |
1-7號機粉煤灰 |
預計粉煤灰10萬噸 |
粉煤灰不提供暫存地 |
5 |
1-7號機粉煤灰 |
預計粉煤灰10萬噸 |
粉煤灰不提供暫存地 |
6 |
1-7號機粉煤灰 |
預計粉煤灰10萬噸 |
粉煤灰不提供暫存地 |
其中1、2標段爐渣提供6000噸暫存地,具體要求包括:1、乙方單位需要無償處置暫存地遺留的爐渣(如有),爐渣處置必須符合國家環保要求;2、乙方單位在暫存地堆放爐渣必須符合環保要求,采取全覆蓋、及時清理排水溝系統等措施;3、乙方在合同結束前必須提前清理暫存地堆放的爐渣,并保證合同結束之日前將暫存地清空,合同結束之日起乙方無權使用暫存場地,如暫存地仍有爐渣剩余,甲方有權無償沒收;4、如因乙方使用造成暫存地的損壞,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進行維修并恢復原樣,如果乙方不維修,甲方有權委托其它承包商進行維修,維修費用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
2.2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投標人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獨立企事業法人,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投標單位近三年(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之日止)須具有至少3份從電廠購買粉煤灰或爐渣的業績,需提供合同文本作為證明材料,必須合同首頁、銷售處置范圍、合同簽訂時間、甲乙方蓋章頁;
【4】信譽要求:投標人應當未被列入國家發展改革委《信用中國》失信黑名單;未被列入市場監管總局《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企業異常名錄或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5】其他要求:a、第1、2標段要求:
投標單位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須具有并提供從電廠購買不少于14萬噸粉煤灰的證明文件和不少于6萬噸爐渣的證明文件,證明文件應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貨物名稱、具體購買數量、供貨方聯系人及聯系方式以及供貨方蓋章;
投標單位必須具備2萬噸及以上的粉煤灰封閉儲存(指:封閉罐(船)裝儲存、封閉建構筑物儲存)能力,同時具備1萬噸及以上的爐渣貯存能力,投標人如為自有堆場需提供產權證書、現場照片等作為證明材料,如為租賃堆場需提供租賃合同、出租人的產權證書及現場照片等作為證明材料。
b、第3、4、5、6標段要求:
投標單位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須具有并提供從電廠購買不少于10萬噸粉煤灰的證明文件,證明文件包括不限于以下內容:貨物名稱、具體購買數量、供貨方聯系人及聯系方式以及供貨方蓋章;
投標單位必須具備2萬噸及以上的粉煤灰封閉儲存(指:封閉罐(船)裝儲存、封閉建構筑物儲存)能力,投標人如為自有堆場需提供產權證書、現場照片等作為證明材料,如為租賃堆場需提供租賃合同、出租人的產權證書及現場照片等作為證明材料。
c、投標單位有自有運輸車輛或海船的,需提供相關車輛或海船的證明文件(包括車輛行駛證、船舶登記證書、照片);投標單位無自有運輸車輛或海船的,需提供與本項目同期的或長期的委托運輸合同或意向書,并提供相應承運方的車輛行駛證、船舶登記證書、照片;
d、母子公司資質業績均不得互相借用。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e、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不允許分包和轉包。
注:母子公司資質業績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本項目/代理商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購標前必須完成供應商注冊,已注冊的投標人請勿重復注冊。
4.2購標途徑:已完成注冊的投標人請登陸,在線完成招標文件的購買。
4.3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1-04-30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1-05-11 16: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