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瀾滄江上游水電有限公司昌都市芒康縣縣道524如美片區項目試驗及物探檢測中心運行管理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招標人為瀾滄江水電股份有限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
規模:2600MW。
范圍:本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本次招標為其中的:
(001) 瀾滄江上游水電有限公司昌都市芒康縣縣道524如美片區項目試驗及物探檢測中心運行管理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生產經營正常且具備合同履約能力。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督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資質等級要求:
(1)投標人應具有省級及以上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證書,并同時具有公路工程試驗檢測綜合甲級證書(應含橋梁、隧道試驗檢測專業資質),附相關證書復印件。
3.2.2業績、項目負責人及主要人員:
(1)投標人近10年(2011年1月至今,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獨立承擔過二級及以上公路工程試驗或物探檢測的工作,且項目合同額100萬及以上,并提供相關業績證明材料。
(2)擬從事本合同的項目負責人應同時滿足以下條件:①具有高級及以上技術職稱;②具有10年及以上試驗或物探檢測工作經歷;③擔任過至少1個二級及以上公路工程試驗或物探檢測項目負責人。并提供相關證件、工作經歷及業績(任職)證明材料。
(3)擬派項目負責人需提供在投標單位的2年及以上社保繳存證明材料或相關證明。
3.2.3本工程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1年04月26日09:00起至2021年05月02日17:00止。
獲取方式:
1、購買:在招標文件發售期內可線上購買招標文件。
5、招標文件費:1000元/標段,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