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廠4臺鍋爐催化劑再生、處置公開招標項目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名稱為:國華電力綏中電廠4臺鍋爐催化劑再生、處置公開招標,招標人為綏中發電有限責任公司,項目單位為:綏中發電有限責任公司,資金來源為自籌。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 全廠四臺鍋爐脫硝系統催化劑再生、處置,包括催化劑運輸相關手續、運輸、再生方案設計、催化劑再生、處置、包裝及臨時存放、檢驗等工作
工期: 合同簽訂時間至 2023 年 12 月 30 日,項目開工日期以通知為準,具體各批次再生服務時間以招標人通知為準。
2.2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條件:1、投標人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
2、投標人須具有《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核準經營類別為HW50:772-007-50 煙氣脫硝過程中產生的廢釩鈦系催化劑)(年度核準經營規模須在10000噸/年或20000立方/年以上)。(提供資質證書復印件)
3、具有質量管理體系、環境管理體系、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證書。(提供證書復印件)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15年1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投標人具有不少于3個600MW等級及以上火電機組脫硝催化劑再生或處置合同業績(業績合同的承包范圍中必須包含催化劑再生、催化劑處置;可單個合同涵蓋一個承包范圍,也可一個合同涵蓋兩個承包范圍)。投標人須提供符合本招標要求的業績合同及用戶證明(業績合同掃描件必須包含合同簽訂時間、服務范圍、甲乙方蓋章頁;用戶證明加蓋用戶單位公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已成功投運的材料;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業績合同、用戶證明文件為無效證明文件)
【4】信譽要求:/
【5】項目經理資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技術負責人:/
安全負責人:/
質量負責人:/
【7】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資質業績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購標前必須完成供應商注冊。
4.2購標途徑:已完成注冊的投標人請在線完成招標文件的購買。
4.3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1-04-16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1-04-23 16:30:00。
4.4招標文件每套售價每標段(包)人民幣第1包10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