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 遼寧分公司2021年脫硝液氨集中采購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招標人為 遼寧分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招標方式為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遼寧分公司對管轄火電企業脫硝用液氨進行集中采購。
2.1項目地點: 大連電廠位于大連市甘井子區大連灣鎮,距大連市約20km,現有4臺單機容量為350MW的火力發電機組; 丹東電廠位于東港市大東港區,距丹東市37km,現有2臺單機容量為350MW的火力發電機組; 營口電廠位于營口市鲅魚圈境內,距營口市區63km,現有2臺單機容量為320MW和2臺單機容量為600MW的火電機組; 營口熱電有限責任公司位于營口市沿海產業基地最南端,距營口市區約10公里,現有2臺單機容量為330MW的火力發電機組; 仙人島熱電有限責任公司位于營口市仙人島能源化工區濱海大道與南仙路交匯點的西南面,現有2臺單機容量為50MW的燃煤空冷背壓供熱機組。
2.2采購范圍:華能大連、丹東、營口、營熱、仙人島熱電這五廠2021年脫硝所需采購的液氨,具體采購數量以實際需求數量為準,并以中標單價和實際供貨數量進行結算。
預計液氨采購數量: 大連電廠1400噸; 丹東電廠800噸; 營口電廠2300噸; 營口熱電廠720噸; 仙人島熱電250噸。
供貨期限:2021年6月1日—2021年11月30日。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生產經營正常且具備合同履約能力;
(2)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內;
(3)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鑒定部門認定的因其產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督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中同時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業績要求: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具有為兩個及以上個不同火電企業(其中至少有一個火電企業裝機容量不低于600MW)供應脫硝液氨的業績,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附合同業績掃描件,需含首頁、合同范圍頁、簽字蓋章頁,及業主單位提供的供貨信譽良好的證明材料)。
3.2.2資質要求:投標人須具備下述條件之一。
(1)生產企業:具有《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2類)或與具有《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2類)的專業液氨運輸企業簽訂的相關合同;需提供國家專業檢測機構提供的液氨的最新檢驗報告證明材料;需提供至少六輛專用液氨運輸車輛信息,包括機動車輛行駛證以及駕駛員駕駛證、液氨道路運輸證、車輛配備情況等保證安全可靠運輸能力的證明材料。各證明材料須在有效期內。
(2)經銷商:具有《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2類)、《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2類)或與具有《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2類)的專業液氨運輸企業簽訂的相關合同;液氨生產企業針對本項目出具的授權代理等證明材料(至少提供兩個);需提供國家專業檢測機構提供的最新檢驗報告證明材料;需提供至少六輛專用液氨運輸車輛信息,包括機動車輛行駛證以及駕駛員駕駛證、液氨道路運輸證、車輛配備情況等保證安全可靠運輸能力的證明材料。各證明材料須在有效期內。
3.3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1年4月15日9:00起至2021年4月20日17:00止。
招標文件費:招標文件每標段售價15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