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024年汽柴油框架協議采購資格預審公告
本項目已具備采購條件,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供應商提出資格預審申請。
二、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規模:采購人擬采用公開競爭性談判方式開展汽柴油框架協議采購工作,通過資格預審方式確定參加后續框架協議談判的供應商,本次所采購汽柴油適用于公司下屬基層企業。本次資格預審有效期為2021年度-2024年度,具體有效期為資格預審結果公布后延續3年。
范圍:本采購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本次采購為其中的:
(001)物資供應中心(北方區域)2021年-2024年汽柴油框架協議采購;
三、申請人資格要求
(一)資格通用條件
3.1 申請人必須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獨立企業法人資格,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2 申請人未處于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未處于有關禁止投標的行政處罰期間;
3.3 申請人不能作為其他申請人的分包商同時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對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提出申請;
3.4 申請人不得在國家、行業、公司有不良記錄;
3.5 申請人不得處于人民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和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3.6 申請人不是與采購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
3.7 本次資格預審不接受代理商的申請;
3.8 本次資格預審不接受聯合體申請。
(二)專項資格條件
3.9申請人在呼包鄂地區(呼和浩特、包頭、鄂爾多斯)合計有不少于10萬立方米的儲備油庫;蒙西烏海地區有不少于3萬立方米的儲備油庫;錫盟地區有不少于3萬立方米的儲備油庫;興安盟或在距烏蘭浩特市400公里內有不少于3萬立方米的儲備油庫,要求供方提供能證明儲備油庫容量的經營證明文件影印件(如消防或環保驗收等能表明用戶地址和用途及庫容的證明文件)。
四、資格預審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1年4月9日09時00分到2021年04月16日17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