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廣東)能源開發有限公司海門電廠2號機組煙氣脫硝催化劑再生項目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招標人為(廣東)能源開發有限公司海門電廠。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廣東)能源開發有限公司海門電廠2號機組煙氣脫硝催化劑再生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 汕頭市潮陽區海門鎮東南角洪洞村
2.2 規模: 電廠總規劃容量為6×1000MW 機組,本項目機組容量為1×1036MW。
2.3 建設工期: 已正式投入商業運行
2.4 標段劃分: 華能(廣東)能源開發有限公司海門電廠2號機組煙氣脫硝催化劑再生項目
采購數量約822.4立方米,項目計劃見下表:
序號 |
電廠名稱 |
機組編號 |
數量 |
預計供貨時間 |
類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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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廣東)能源開發有限公司海門電廠 |
2號機組 |
822.4 |
2021年10月 |
蜂窩式 |
合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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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生產經營正常且具備合同履約能力;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鑒定部門認定的因其產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督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業名單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中同時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業績要求:(1)投標人提供至少3臺600MW及以上機組脫硝催化劑工廠再生業績文件;證明文件需包含:合同(復印件至少包括封面、簽字頁、以及體現機組容量、服務范圍、合同時間的相關頁)、危廢跨省轉運五聯單(或省內運輸批復)、第三方檢測報告的證明文件掃描件。
(2)施工單位須有2個300MW等級及以上火力發電機組脫硝催化劑安裝或檢修業績。
3.2.2資質等級要求:(1)投標人應具有有效的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核準經營危險物類別:廢棄SCR脫硝催化劑(HW50,772-007-50),核準經營規模不得低于10000立方米/年)。
(2)施工單位應具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或機電工程總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
3.2.3 其他要求:投標人的實驗室需具備催化劑全尺寸檢測平臺和相應的理化試驗分析平臺,且具備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CNAS或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CMA認證資質,須提供CNAS或CMA認證資質復印件;若投標人采用再生技術合作方式的,請提供與技術合作單位簽訂的再生技術合作協議書(內容含再生配方研究等)以及再生技術合作單位的CNAS或CMA資質加蓋公章掃描件。
3.2.4 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3.2.5 本項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1年4月9日9:00起至2021年4月15日17:00止。
獲取方式:
4.1 購買:在招標文件發售期內線上購買招標文件
4.5 招標文件費:招標文件每標段售價1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