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所在地區:內蒙古自治區
一、招標條件
北方聯合電力有限責任公司相關電廠設備狀態檢修檢測儀器采購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招標人為北方聯合電力有限責任公司烏海熱電廠、北方聯合電力有限責任公司包頭第二熱電廠、北方聯合電力有限責任公司包頭第三熱電廠、內蒙古和林發電有限責任公司、內蒙古北方蒙西發電有限責任公司、錫林郭勒熱電有限責任公司北方勝利電廠、北方聯合電力有限責任公司呼和浩特金橋熱電廠、北方聯合電力有限責任公司烏拉特發電廠。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
北方聯合電力公司相關電廠購置狀態檢修儀器,開展狀態檢修工作,配合設備檢修工作,實現設備檢修的最優化。
交貨期:合同正式簽訂后30天內完成供貨。
招標范圍:本項目為北方聯合電力公司相關電廠狀態檢修儀器及相關服務的采購,儀器包括振動分析儀(原裝進口)、紅外熱像儀(進口品牌)、油液分析儀(進口品牌)、超聲分析儀(進口品牌)和激光對中儀(進口品牌)各8臺(包括相關附件)的供貨及提供相關服務,服務包括:理論培訓、實操培訓、現場技術指導及數據庫平臺等。
本項目為統一招標,分別與相關電廠簽訂合同的方式。
具體內容詳見招標文件技術規范。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一)通用資格條件
3.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2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生產經營正常且具備合同履約能力;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設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3 本次招標接受代理商的投標;
3.4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5國家規定的其他條件(如國家強制性行業要求、資格條件等)。
投標人為代理商的,請提供所投材料制造廠商(進口材料要求獲得制造商或國內總代理)出具的對本項目的授權。
(二)專用資格條件
投標人具有近三年(合同簽訂日期為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不少于3份300MW及以上等級的火力發電廠相關儀器設備的供貨合同業績(業績供貨范圍須包含原裝進口的振動分析儀和進口品牌的紅外熱像儀、進口品牌的油液分析儀、進口品牌的超聲分析儀、進口品牌的激光對中儀之一)。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1年4月10日9:00起至2021年4月19日17:00止。
獲取方式:
1.購買:在招標文件發售期內可線上購買招標文件。
5.招標文件費:1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