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2021年度 山西分公司合作開發及股權收購新能源項目盡職調查法律服務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招標人為 山西分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規模: 山西分公司6個合作開發及4個股權收購新能源項目。
范圍:本次招標在2021年度預計完成10個項目的法律服務,后續根據實際完成項目數量進行結算。為 山西分公司合作或收購新能源項目盡職調查提供相關合作開發或股權收購事宜的法律咨詢、專項法律服務、出具法律意見書等法律服務工作。完成合作或收購項目法律盡職調查報告,起草合作開發或股權轉讓協議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文件,并參加相關會議及評審會,直至合作或轉讓交易完成。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生產經營正常且具備合同履約能力;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或者經營異常名錄;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專項條件:投標人還需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3.2.1 投標人應具備的資質要求:①律師事務所是中國境內合法經營的法律服務機構,應具備行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律師事務所執業許可證;②團隊律師具有三年以上執業經驗。
3.2.2 投標人應具備的業績要求:近三年(2018年至今)至少具有5項新能源項目合作開發或股權收購法律服務業績(需附合同業績復印件或掃描件,否則按無效業績處理);
3.2.3項目負責人資格要求:項目負責人為具有十年以上執業經驗的合伙人或資深律師;項目負責人近三年(2018年1月至今)至少1項新能源項目法律服務業績。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1年3月31日9:00起至2021年4月7日17:00止。
招標文件費:招標文件每標段售價800元,除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的原因外,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