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團公司三峽樞紐船舶檢驗及修理——武警1715、1716及三峽清漂2-4號等5艘船舶換證檢驗及維修重新招標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集團公司三峽樞紐船舶檢驗及修理——武警1715、1716及三峽清漂2、3、4號等5艘船舶換證檢驗及維修項目已獲批準采購,采購資金來自招標人自有或自籌資金 ,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WJ1715、WJ1716主要用于三峽樞紐水庫管理以及水上應急、搶險救災工作需要,均于1998年2月投入使用,換證檢驗時間2019年6月,船舶檢驗機構(gòu)為湖北省宜昌市船舶檢驗局。三峽清漂2、3、4號船主要用于三峽壩前機械化清漂作業(yè),其中三峽清漂2、3號船于2013年12月投入使用,換證檢驗時間為2019年12月,三峽清漂4號船于2012年12月投入使用,換證檢驗時間為2018年12月,清漂船的檢驗機構(gòu)為中國船級社宜昌分社。為了保證WJ1715、WJ1716和三峽清漂2-4號船舶設備可靠、航行安全,以及船舶檢驗證書合法有效,需按照國家現(xiàn)行船舶技術(shù)規(guī)范進行換證檢驗,并按照船檢要求進行整改,同時對設備進行維修,使船舶的技術(shù)狀態(tài)滿足船檢機構(gòu)的各項檢驗要求,并取得新的合法有效檢驗證書(三峽清漂2-4號船需加入CCS級并取得入級證書),同時使船舶設備維修后狀態(tài)良好,滿足實際工作任務要求。
2.2 招標范圍:
WJ1715、WJ1716和三峽清漂2、3、4號船舶上塢,對船體、輪機、電氣和專用設備等船舶主體結(jié)構(gòu)和設備設施進行全面的檢查,根據(jù)檢查結(jié)果進行整改和維修,對沒有維修價值的設備進行更新,達到船檢要求,取得新的合法有效檢驗證書。主要工程量包括根據(jù)船檢和使用要求對上述船舶的船體、輪機、電氣和專用設備進行檢驗、檢查和維修,檢修過程中的船舶勘驗、拖帶、上下船塢(船臺)、在塢(在臺)、系泊和航行試驗,船舶入級等項目。
2.3 標段劃分:1個標段。
2.4 工期要求:
投標人須在合同簽訂且監(jiān)理下達開工令后六個月內(nèi)完成WJ1715、1716及三峽清漂2、3、4號等5艘船舶的換證檢驗及維修(備注:WJ1715 和WJ1716不能同時上塢,其中一艘完成換證檢驗及維修并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未曾在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wǎng)(m.yzpb.com.cn)上注冊會員的單位應先注冊。登錄成功后根據(jù)招標公告的相說明下載招標文件!項目 聯(lián)系人:李楊
咨詢電話: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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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欲購買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注冊網(wǎng)站并繳納因特網(wǎng)技術(shù)服務費后,查看項目業(yè)主,招標公告,中標公示等,并下載資格預審范圍,資質(zhì)要求,招標清單,報名申請表等。為保證您能夠順利投標,具體要求及購買標書操作流程按公告詳細內(nèi)容為準,以招標業(yè)主的解答為準本。
來源: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wǎng)?編輯:dls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