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 福州電廠2021~2023年車輛維護檢修服務項目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 本工程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名稱: 福州電廠2021~2023年車輛維護檢修服務項目
2.2 項目單位: 福州電廠
2.3 項目地點:福建省福州市長樂區東安村 福州電廠生產現場、合同范圍內的異地現場和維修廠
2.4 招標范圍和服務內容: 福州電廠2021~2023年車輛維護檢修服務項目,范圍包括車輛維護保養、車輛檢修、代車輛年檢服務等。具體工作范圍、內容及要求詳見招標文件的技術規范書。
2.5 服務期限為:本項目服務期限三年,從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具體時間以招標方通知進場時間為準。若推遲,后續服務期限不順延(因期限變更造成的所有風險、損失由各方自行承擔,互不追責)。
2.6 資金來源:企業自籌
2.7 合同段劃分:本項目為一個合同段。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生產經營正常且具備合同履約能力;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資質等級要求:投標人營業執照經營范圍包含車輛維修或相關內容。
3.2.2資格能力要求:/。
3.2.3 國家規定的其他條件(如國家強制性行業要求、資格條件等):/。
3.2.4 投標人自2015年1月1日以來(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至少有2項承包黨政機關或企事業單位車輛維護檢修項目合同業績(如果一份維護類業績合同期限超過1年,每超過滿1年可另計為1項合同業績),須提供業績合同掃描件(掃描件應包括首頁、簽字蓋章頁以及能體現合同具體內容、服務期限、簽訂日期的關鍵頁,否則按無效業績處理)
3.2.5本工程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0年09月30日9:00起至2020年10月16日17:00止。
招標文件費:招標文件每標段售價800 元,除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的原因外,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