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廣東海門港務有限責任公司2021至2022年港區航標設施維護項目,招標項目資金來源為企業自籌,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廣東海門港務有限責任公司2021至2022年港區航標設施維護項目工程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廣東海門港務有限責任公司2021至2022年港區航標設施維護項目。
2.2建設地點:廣東省汕頭市潮陽區海門鎮洪洞村華能海門港務公司港區 。
2.3招標范圍:本項目招標范圍為海門港港區所有航標設施,包括導標、燈樁、燈浮標、水中航標等設施及附屬設備的檢修維護(主要設施:1-14號燈浮標14座(Ф3米12座、Ф2.4米2座)、燈樁4座、導標2座(點光源設備及光帶)、雷達應答器1座,共計21座)。其中投標人承擔日常維護及大保養所需的工器具、船只、備品備件、零星材料等,自然災害及第三方造成的航標損壞除外。
2.4工期:2年,2021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2.5質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合格標準。
2.6資金來源:自籌。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條款
3.1.1投標人須為合格供應商,且不處于供應商暫停投標的期限內。(對于已注冊成為潛在供應商的,潛在供應商須通過集團公司、各二級單位或各基層企業審核成為合格供應商后方可參加投標。
3.2 專項條款
3.2.1投標人應具備的資質要求:投標人經營范圍應包含航標維護或航標技術咨詢、管理業務等內容。
3.2.2投標人應具備的業績要求:投標人近三年(指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具有航標維護、管理或技術咨詢業績,需提供業績合同復印件(須提供相應業績的合同首頁、內容頁、簽字頁掃描件)。
3.2.3項目經理資格要求:/。
3.2.4本次招標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不接受。
3.2.5投標人應具備的其他要求:/。
4. 報名及招標文件的獲取
4.1本項目全流程電子招標。
4.2出售招標文件方式
4.2.1投標人在招標文件發售期間 2020年9月26日9時起至 2020年9月30日17時止(北京時間)可網上購買招標文件,點擊左側快捷菜單“購買招標文件”中“購買”按鈕進行購買或者點擊“加入購物車”后,選擇“我的購物車”進行批量購買,招標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網上支付(個人網銀),在支付前請核實您銀行賬戶的網上支付單筆限額不少于招標文件售價。
4.2.2購買招標文件時,在購買頁面中填寫的聯系人必須是本次投標的業務聯系人,在發標、澄清、評標期間的短信通知都將發送到此聯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將通知此聯系人。
4.2.3招標文件費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載招標文件。投標人登陸成功后,點擊“投標管理-->文件下載”,在頁面右側須先點擊確認下載后方可查看并下載招標文件。點擊文件名稱,選擇“另存為”,存到本機上即可。除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的原因外,招標文件一經售出,恕不退款。
4.2.5招標文件費:800元/標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