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標條件
本 山東半島南4號海上風電項目陸上運維中心電氣一次設備動態無功補償裝置采購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來源為業自籌資金,招標人為 山東發電有限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招標方式為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 山東半島南4號海上風電項目位于山東省海陽市南部海域,場區中心點距離海岸約30km,場址東北—西南向長約16km,西南—東北向寬約2.7km,總規劃面積約45.56km2,風電場場址水深29~ 31m。
2.2 規模:300MW。
2.3 建設工期:24個月。
2.4 本次招標采購設備的名稱、數量、技術規格(詳見技術規范):
本次招標范圍為4套水冷、直掛型的35kV動態無功補償成套設備補償裝置,包含±18Mvar 4套以及配套附件等設備。本工程SVG為戶外布置方案,IGBT閥組、控制柜及水冷主機均布置于預制艙內,預制艙布置于戶外。
2.5 交貨地點:陸上運維中心招標人指定地點車板一次性交貨。
2.6 交貨期: 交貨日期為合同簽訂后90天。(實際交貨時間以招標方通知為準)
華能山東半島南4號海上風電項目陸上運維中心電氣一次設備動態無功補償裝置采購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本次招標為其中的: (001)華能山東半島南4號海上風電項目陸上運維中心電氣一次設備動態無功補償裝置采購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001 華能山東半島南4號海上風電項目陸上運維中心電氣一次設備動態無功補償裝置采購)的投標人資格能力要求:
(一)通用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生產經營正常且具備合同履約能力;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鑒定部門認定的因其產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中同時投標。
(二)專用條件
1.業績要求:投標人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 應具有至少10個35kV電壓等級、單套容量18Mvar及以上容量水冷型直掛式動態無功補償裝置設備的安全投運業績(至少包括合同首頁、反映合同內容頁以及合同簽字蓋章頁(關聯單位證明無效)否則按無效業績處理)。
2.資質要求:投標人須提供與投標相同品牌、相同類型產品的型式試驗報告或包含型式試驗內容的檢測(檢驗)報告(由國家認定的相應資質機構出具)。
3.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不接受代理商投標。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0年8月19日9:00到2020年8月30日17:00。
招標文件費:1000元/標段,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