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茲別克斯坦冰川項目技術顧問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CG1100022001663591)
烏茲別克斯坦冰川項目技術顧問(招標項目編號:CG1100022001663591),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已落實 ,招標人 國際(香港) 。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本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招標項目所在地區:烏茲別克斯坦
一、和招標范圍
2.1項目概述:
烏茲別克斯坦冰川項目位于烏茲普斯凱姆河中下游,距離首都塔什干直線距離約120km,下庫上游為上普斯凱姆水電站(簡稱“P水電站”)。冰川項目擬安裝3臺單機容量200MW的可逆式水輪發電機組,總裝機容量600MW,屬二等大型工程。本工程為日調節純抽水蓄能電站,年發電量和年抽水電量分別為14.07億kWh和18.76億kWh。電站建成后主要承擔當地電網的調峰、填谷、儲能、調頻、調相及備用等任務,可提高當地電網的調峰能力,改善電網的供電質量,維護電網安全、穩定、經濟運行。樞紐建筑物主要由上水庫、下水庫、輸水系統、地下廠房洞室群及地面開關站組成。
2.2招標范圍:
1.按照烏茲別克斯坦國家和行業有關規程規范規定,開展項目可行性研究階段的勘察設計及研究工作,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配合取得項目相關審批文件(及其必要過程文件)及相關服務與配合工作。相關技術規范見附件6 《 國際 烏茲別克斯坦冰川項目技術顧問招標技術規范書》。
2.主要提交成果:
(1)可行性研究報告及其附圖、附件。
(2)可行性研究階段相關專題報告。
(3)項目經濟評價應包括:
a. 烏茲上網電價及用戶側電價的未來趨勢預測及分析。
b. 進行國民經濟評價,分析抽水蓄能項目對于烏茲電力系統運營成本的影響、對用戶側用電成本、政府補貼的影響,必要的敏感性分析。
c. 抽水蓄能與新能源消納的經濟性分析,對比烏茲傳統能源方案的經濟性對比。
d. 結合烏茲宏觀經濟的發展、外債和外匯儲備情況、新能源項目投產后整體電力系統成本的變化,綜合評估分析烏茲方對本項目測算的電價的承受能力,從而得出本項目經濟可行性的結論。
e. 提供該抽水蓄能項目財務模型,模型內容需符合同類項目開發的市場慣例,滿足甲方的要求。
(4) 本項目勘察、設計、可研工作產生的全部過程資料(限技術資料),特別是地勘資料、測繪資料、水文資料及項目所在區域電網資料。
(5) 地震安全性評價。
上述成果均包括紙質版本及其可編輯的電子版本,同時提供中文、英文與俄文版。
2.3標的清單及分包情況如下:
序號 | 標的編碼 | 標的 | 概算金額(人民幣:萬元) | 最大中標數量 | 標包編碼 | 標包號 | 標包名稱 | 標包金額(人民幣:萬元) | 最高限價(人民幣:萬元) | 限價說明 | 投標保證(人民幣:萬元) |
1 | CG1100022001663591001 | 烏茲別克斯坦冰川項目可行性研究階段的勘察設計 | 3000 | / | CG1100022001663591001001 | 1 | 烏茲別克斯坦項目可行性研究階段的勘察設計及可研 | 3000 | 3000 | / | 10 |
本項目的目標工期為6個月,計劃2024年2月18日開工(具體以開工令為準),計劃完成時間為2024年8月17日。投標人可以在計劃工期上提供工期優化的建議。
注:本項目不收取招標文件費用。
2.4標的物描述
詳見項目招標范圍及標的物清單。
2.5技術要求
詳見附件《 國際 烏茲別克斯坦冰川項目技術顧問招標技術規范書》。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