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團有限責任公司2024-2025年煙用物資運輸項目招標公告
一、 受上海煙草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的委托對 上海煙草集團有限責任公司2024-2025年煙用物資運輸招標項目 進行公開招標,現邀請合格投標人參與競標。
序號 |
運輸方式 |
運輸段(運輸起訖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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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公路運輸 |
上海至天津(或天津至上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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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公路運輸 |
上海至北京(或北京至上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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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公路、鐵路聯合運輸 |
上海至牡丹江(或牡丹江至上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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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公路運輸 |
南通至上海(或上海至南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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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公路運輸 |
南通至天津(或天津至南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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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公路、鐵路聯合運輸 |
南通至牡丹江(或牡丹江至南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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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公路運輸 |
合肥至上海(或上海至合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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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公路運輸 |
合肥至天津(或天津至合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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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公路、鐵路聯合運輸 |
合肥至牡丹江(或牡丹江至合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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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公路運輸 |
珠海至上海(或上海至珠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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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公路運輸 |
珠海至天津(或天津至珠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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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公路、鐵路聯合運輸 |
珠海至牡丹江(或牡丹江至珠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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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公路運輸 |
西安至上海(或上海至西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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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公路運輸 |
西安至天津(或天津至西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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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公路、鐵路聯合運輸 |
西安至牡丹江(或牡丹江至西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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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期 |
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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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投標限價 |
本項目采用單價限價,各運輸段對應的投標限價詳見招標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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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投標人對本次招標項目所有運輸段涉及的服務內容必須提供完整報價(不包含增值稅),否則將導致該投標被否決。
2. 上海煙草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代表本公司及所屬子公司(包括“上海煙草集團北京卷煙廠有限公司”)對上述標的進行招標。中標合同(框架合同)由上海煙草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統一與中標人簽訂,具體執行合同由上海煙草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或授權的分支機構、子公司與中標人分別簽訂,招標人的權利和義務由簽訂具體執行合同的買方繼承。
3.特殊情況(如遇泡(拋)貨、緊急物資運輸等),可按車輛噸位數包車運輸。運輸單價為:運輸段中標價(不含稅)×車輛噸位數(15噸/車)。
4. “煙用物資”指國家規定的煙用專賣材料及其他煙用材料。
二、 本次招標的合格投標人應同時滿足下列資格要求:
1. 投標人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包括香港、澳門及臺灣地區,簡稱“中國境內”)注冊的獨立法人;
2. 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專業技術能力,具有相關行政主管部門頒發有效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許可范圍包含本次服務涉及內容。具有滿足本項目需求的自有車輛或長期合作且可控的合作車輛;
4. 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 參加本次招標活動前3年內(從2020年1月1日起至今;成立時間不足3年的,從成立之日起至今),在經營活動中沒有因違法經營受到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或者執照、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騙取中標和經濟刑事案件;
6. 投標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實際控制人參加招標活動前3年內(從2020年1月1日起至今;成立時間不足3年的,從成立日期起至今),不得有行賄行為記錄;
7. 未被列入中國煙草總公司及上海煙草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存在行賄行為供應商名單禁入期限內的供應商;
8. 在勞動保護、節能減排與生態環境保護方面符合國家規定要求;
9. 法定代表人不能參加采購活動時,可委托他人參加,但需提供授權委托書;
10. 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11.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12. 本項目不得轉包和分包;
13.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三、 有意向參加本次招標的潛在投標人,請按以下方式獲取招標文件,未從招標代理機構處購買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將不得參加投標。
3.1. 招標文件獲取時間:2023年10月31日09時00分至2023年11月07日17時00分(北京時間,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