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武中路(人民路-明山路)提升改造工程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南陽市光武中路(人民路-明山路)提升改造工程,已由南陽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宛發改審批【2023】54號文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財政投資,項目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南陽市城市建設項目代建服務中心。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公開招標,本次招標采用全流程電子輔助招投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名稱:南陽市光武中路(人民路-明山路)提升改造工程
2.2建設地點:本工程位于南陽市光武大道,西起人民路,東至明山路。
2.3項目建設規模及主要建設內容:長度約2350米,建設內容包括道路工程、雨排水工程、路燈工程、橋梁改造工程、電力及通訊線路改造工程、紅綠燈口改造工程等。
2.4招標范圍:施工圖紙及工程量清單范圍內的全部內容
2.5質量要求:合格
2.6計劃工期:120日歷天
2.7標段劃分:本項目共分2個標段,其中
1標段:市政公用工程施工
2標段:電力工程施工
3、投標人資格要求:
1標段:
3.1.1投標人須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具有有效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
3.1.2投標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1.3擬派項目經理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資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且未擔任其他在建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須提供無在建項目承諾書);
3.1.4投標人近三年財務狀況良好,信譽良好(須提供2020年、2021年、2022年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財務報告,成立不足三年企業提供已有年份財務報告或財務報表);
3.1.5依據財庫[2016]125號文件規定,對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投標人,拒絕其參與本項目招投標活動。投標人需提供規范的信用報告,信用報告應通過“信用中國”網站下載,信用報告的生成日期為本項目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前10日內;
3.1.6投標人須提供無行賄行為承諾;
3.1.7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2標段:
3.2.1投標人須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具有有效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
3.2.2 投標人應具備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或輸變電工程專業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同時具有國家能源部門頒發的電力設施《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五級及以上資質,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且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施工能力;
3.2.3 擬派項目經理須具有機電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證并具有有效內的安全生產考核證件,且未擔任其他在建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須提供無在建項目承諾書);
3.2.4投標人近三年財務狀況良好,信譽良好(須提供2020年、2021年、2022年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財務報告,成立不足三年企業提供已有年份財務報告或財務報表);
3.2.5依據財庫[2016]125號文件規定,對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投標人,拒絕其參與本項目招投標活動。投標人需提供規范的信用報告,信用報告應通過“信用中國”網站下載,信用報告的生成日期為本項目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前10日內;
3.2.6投標人須提供無行賄行為承諾;
3.2.7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本項目實行資格后審,審查內容以投標截止時間前填報上傳企業誠信庫信息為準,過期更改的誠信庫信息不作為本項目評審依據。開評標現場不接受誠信庫信息原件。誠信庫上傳信息必須內容齊全,真實有效,原件掃描件清晰可辨。否則,由此造成應得分而未得分或資格審查不合格等情況的,由投標企業承擔責任。
本項目評標結果公示時,同時公示中標候選人誠信庫信息,接受社會監督。
4、招標文件的獲取:
招標文件獲取時間:2023年10月27日08:00分至2023年11月17日09:00分下載招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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