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常山縣新昌鄉巖前村5.5MWp農光互補光伏發電項目EPC總承包招標公告
ZJTY-2023-09-08-002
一.?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衢州市常山縣新昌鄉巖前村5.5MWp農光互補光伏發電項目EPC總承包, 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本標段采用公開招標、資格后審的方式進行采購。
二.?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除明確由招標人負責的事項外(工程監理、跟蹤審計、土地勘察、建安工程一切險及第三者責任險、建設用地出讓費、土地租賃費以及已經取得的各項前期報告)的其他所有工作和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設計、設備與材料采購、設備材料試驗檢驗、建筑工程、安裝工程、設備及系統調試、電網驗收、缺陷責任期內的維保服務,保險、負責施工現場臨時用地及紅線外進場道路、地方關系協調、并網接入(并網接入涉及紅線外的桿塔與線路工作內容由投標人自行協調解決,并承擔相應費用)等與項目相關的所有工作,負責安全生產設施“三同時”工作及驗收,負責工程各專項驗收、竣工驗收(包含國網公司的竣工驗收)及工程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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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投標人資格要求
1.是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法人或其他組織。
2.投標人具有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企業主要負責人(法定代表人、企業經理、企業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經理、企業技術負責人)具有“三類人員”A類證書,企業分管安全生產副經理企業的任命書。(由承擔施工工作的聯合體成員提供,若存在兼職情況的,必須提供相關任命文件予以說明)。
3.擬派施工負責人具有“三類人員”B類證書。(由承擔施工工作的聯合體成員提供)。
4.在投標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現任 5.擬派施工現場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具有“三類人員”C類證書,人數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建質[2008]91號《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辦法》的規定。(由承擔施工工作的聯合體成員提供)。 6.投標人在浙江省能源集團 及其下屬公司存在“不良行為”,被列入浙能集團供應商“黑名單”或作“暫停使用”處置的,且該處置仍在有效期內,不得參與本標段投標。 7.投標人同時具備以下資質: (1)具有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乙級及以上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新能源發電工程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 (2)具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同時具有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五級及以上。 8.投標人同時具備以下業績: (1)投標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竣(交)工驗收時間為準)至少具有1個5MWp及以上光伏發電項目的施工業績(包括EPC中的施工業績)。 (2)投標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竣(交)工驗收時間為準)至少具有1個5MWp及以上光伏發電項目的設計業績(包括EPC中的設計業績)。 以上業績須提供相應合同復印件(至少包括首頁、簽字蓋章頁、體現工作范圍內容的頁面)、并網驗收證明材料或投產證明材料或竣(交)工驗收證明材料。 9. 10.擬派 11.投標人擬派施工現場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須具有注冊安全工程師或“三類人員”C類證書,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含安全負責人)不得少于1名。 本次招標是否接受聯合體:是 ?? 四.?
項目 聯系人:李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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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欲購買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注冊網站并繳納因特網技術服務費后,查看項目業主,招標公告并下載資格預審范圍,資質要求,招標清單,報名申請表等。為保證您能夠順利投標,具體要求及購買標書操作流程按會員區招標信息詳細內容為準,以招標業主的解答為準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