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包頭市稀土高新希望園區(qū)6MW分布式光伏項目EPC工程總承包-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內蒙古能源有限公司相關招標項目內蒙古 包頭市稀土高新希望園區(qū)6MW分布式光伏項目EPC工程總承包已由 內蒙古能源有限公司批準,招標人為內蒙古 紅泥井風力發(fā)電有限公司,項目資金為自籌,出資比例為30%自有資金,70%銀行貸款。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規(guī)模和招標范圍 2.1 招標采購項目:內蒙古 包頭市稀土高新希望園區(qū)6MW分布式光伏項目EPC工程總承包 2.2 項目規(guī)模:6MW 2.3 招標采購項目工期:計劃工期60天 2.4 招標范圍 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具體為: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內蒙古華電包頭市稀土高新希望園區(qū)6MW分布式光伏項目EPC工程總承包】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企業(yè)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2.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yè)或進入破產程序,且資產未被重組、接管和凍結,也未被司法機關采取財產保全或強制執(zhí)行措施; 3.投標人不得被市場監(jiān)督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4.投標人不得被“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5.投標人不得被國家應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產失信聯合懲戒“黑名單”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6.投標人應具備國家建設主管部門核發(fā)的電力 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或具備國家建設主管部門核發(fā)的電 力行業(yè)乙級(風力發(fā)電、新能源發(fā)電)及以上設計資質;具有建設行 政主管部門核發(fā)的安全生產許可證且在有效期內。 7.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上述提及的各種證照和資質業(yè)績證明材料(清晰的復印件、掃描件)須作為投標文件的內容在開標時遞交,若遞交的材料不滿足上述要求將視為存在重大偏差。關于是否存在消極事由的證明,優(yōu)先提供行政機關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無此證明材料的,可自行出具相關承諾自證聲明,對此未提供任何證明材料的,如經評標發(fā)現存在相關消極事由,將視為不滿足招標資格條件要求和弄虛作假而被否決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獲取招標文件時間: 2022-05-21 16:00到2022-05-31 1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