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中核控制系統工程 食堂外包服務已審批,資金來源已落實。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招標編號
ZHDF-FW-GKZB-22-0052
2.2 招標項目名稱
中核控制系統工程 食堂外包服務
2.3 招標項目概括
本次招標兩家餐飲承包方,提供早、午、晚餐和桌餐,根據需要提供加班餐(含節假日)。
2.4 招標范圍
本次招標兩家餐飲承包方,提供早、午、晚餐和桌餐,根據需要提供加班餐(含節假日);
工作日供餐模式為提供各種菜品供員工自由選擇;協助招標方辦理餐飲服務許可證,兩家中標方各承擔一半取證費用。
廠區潛在就餐人數在850-1000人左右,預估早餐就餐人數400-500人左右,午餐600-700人左右。供餐時間:早餐時間7:30-9:00,午餐時間11:30-13:00,以每月員工實際刷卡金額與兩家供方分別進行結算。
2.5 項目實施地點
長陽地區( 院)
2.6 服務期限
3年。第二年始根據合同執行情況(依據技術規格書附錄A:食堂考核細則)、膳食委員會滿意度評價,確定是否繼續執行下一年度合同。如年度考核在60分以上且滿意度(長陽常駐員工持卡人數的60%作為基數)調查超過半數,方可執行下一年度合同
2.7 質量標準
詳細要求見招標文件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投標人應滿足以下要求:
① 具有獨立訂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財務、技術、采購及組織能力,有資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標相關內容。
② 投標人須有良好的銀行信用和商業信譽,不得處于破產、停業、財產被接收或凍結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實現的情形,財務狀況良好。請附承諾書。
③ 投標人須提供近三年經第三方審計的財務報告,如公司成立不足3年,提供從公司成立至今經第三方審計的財務報告;需提供基本戶開具的資信證明。
④ 本次采購要求供應商須具備食品經營許可證,營業執照并具有與本采購項目相應的供貨/服務能力。廚師長應持有國家或政府相關部門頒發的廚師高級或以上等級證書。
⑤ 投標人不得被列入“全國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
⑥ 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不得被列入“限制消費令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