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方家山核輔廠房放射性固體廢物處理控制系統國產化研發已審批,資金來源已落實。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招標編號
QS1Q-FW-GKZB-21-1070
2.2 招標項目名稱
方家山核輔廠房放射性固體廢物處理控制系統國產化研發
2.3 招標項目概括
招標人擬將方家山核輔廠房放射性固體廢物處理控制系統國產化研發項目通過公開招標方式承包給有資質的單位。
2.4 招標范圍
包括但不限于:對現場的設備進行摸排梳理;根據現有設備廠家的工藝流程圖和操作手冊,對該系統的控制程序研發替換進行分析;編制西屋供貨系統的邏輯圖;根據邏輯圖,重新編寫PLC程序(包括桶內攪拌系統、水泥系統、灌漿系統、清洗系統、配方系統);編寫新的中文界面操作畫面;操作畫面的整合(西屋供貨和寶原供貨整合在一套軟件里面操作);控制系統配套硬件、材料采購和集成;出廠前的系統模擬仿真測試;現場變更所涉及的圖紙重新設計;廠家調試驗證;現場調試;人員培訓;協助甲方進行科研成果總結及申報。詳見技術規格書。
2.5 項目實施地點
浙江海鹽。
2.6 服務期限
自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20個月。
2.7 質量標準
詳見技術規格書。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投標人應滿足以下要求:
1.具有獨立訂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財務、技術、采購及組織能力,有資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標相關內容。具有政府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的企業營業執照(如營業執照不是三證合一的,還應具有政府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的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投標人與簽訂合同法人必須為同一企業,名稱保證一致,否則視為棄標。
2.財務要求:投標人近三年財務狀況良好,須具有良好的銀行信用和商業信譽,不得處于破產、停業、財產被接收或凍結等任何不利于本項目實現的情形。
3.資質(業績)要求:具有放射性廢物處理設備設計、制造或技術服務業績,并提供業績證明。
4.信譽要求:投標人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處于正常經營的狀態;投標人未處于中國核能電力股份 供應商黑名單之中。投標人未被“信用中國” ()列入“失信懲戒對象”記錄。
5.項目經理:具有集成系統設備設計、制造管理經驗,并提供業績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