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新疆烏什100兆瓦并網光伏發電項目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招標人為 新疆能源開發有限公司。本項目已具備預招標條件,現對新疆烏什100兆瓦并網光伏發電項目工程施工監理進行公開招標。
2.1 建設地點: 新疆阿克蘇地區光伏產業園區內。
2.2 規模: 100兆瓦。
2.3 建設工期: 計劃2021年08月15日開始入場施工,2021年11月30日全容量并網發電。具體時間以招標方通知為準。
2.4 監理服務期限: 自監理正式進場開始服務之日起至完成本項目工程竣工結算、竣工驗收、工程質保期滿且向招標人交付全部監理文件日止。
2.5 工程質量標準:工程建設質量達到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工程項目的分項工程質量檢驗合格率為100%,符合達標投產要求。
2.6 招標范圍:
本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包括但不限于:新疆烏什100兆瓦并網光伏發電項目施工準備、道路工程、光伏電站土建及安裝工程、35kV開關站土建及安裝工程、220kV匯集站土建及安裝工程、儲能系統土建及安裝工程、通訊、附屬設施、生態恢復、設備到場驗收及光伏電場所有工程建設監理工作。同時參與施工、設備及其他工程所需招標工程量清單、技術規范書、結算、竣工結算、財務決算、審計、單項驗收、檔案歸檔、達標投產及項目竣工驗收所應承擔的全部監理內容。
2.7 生效條件:本項目通過華能集團公司備案。如果備案不通過,本次招標結果自動失效,不對招投標雙方形成約束,風險情況請各投標人自行評估。各投標人因招投標過程中,產生的各項成本由各投標人自行承擔,若各投標人參與本次招投標活動,視為已承諾自愿承擔本次招投標過程中產生的各項費用。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生產經營正常且具備合同履約能力;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督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資質等級要求:投標人具有電力工程監理乙級及以上資質或水利水電工程監理乙級及以上資質或工程監理綜合甲級資質。
3.2.2 資格能力要求:投標單位注冊資本金500萬元及以上。
3.2.3 具有有效的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證書應能從相關網站查詢,否則視為無效)。
3.2.4 業績要求:投標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至少具有2個風電或光伏的類似監理業績和2個220kV變電站工程監理業績(投標人須提供業績合同掃描件,包括合同封面、能反映監理服務范圍的清單、簽字蓋章頁)。
3.2.5 總監理工程師要求:擬任本項目總監理工程師應具有國家注冊監理師證,近5年具有3個及以上光伏項目總監理工程師的管理業績(投標人須提供資格證書、總監理工程師聘任書等相關證明資料)。
3.2.6 國家規定的其他條件(如國家強制性行業要求、資格條件等):無。
3.2.7 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3.2.8 本項目不允許分包。
獲取時間:從2021年6月18日9:00起至2021年6月24日17:00止。
標段名稱:新疆烏什100兆瓦并網光伏發電項目工程施工監理預招標標段包1,標書金額:500.0元,售后不退。